癌症住院纔給付淪三輸 壽險公會:通盤檢討
醫療保險遭質疑未與時俱進,壽險公會表示,將通盤檢討、適時調整。圖爲壽險公會理事長陳慧遊。(全球人壽提供/洪凱音臺北傳真)
隨醫療科技、治療方法及新藥進步,目前癌症治療可到門診直接口服、注射,但商業醫療保險仍規定,必須住院才能給付,讓癌友被迫住院以申請保險理賠,如此一來卻造成健保、癌友與醫院三輸的局面。壽險公會表示,保險業者將持續評估、開發、創新醫療保險商品,針對醫療險示範條款等相關規範內容進行通盤檢視,及因應環境變化適時調整,以更符合實務情形與滿足民衆因應未來多元醫療的保障需求。
壽險公會表示,保險本質爲損害填補及對價衡平,保險公司在保險商品設計上,是基於損害類型設計保險給付項目,並參考過去的損害經驗,訂定保險費率向保戶收取對應保險費,維持保險制度的健全發展,併發揮商業保險填補社會保險不足的功能。
其次,保險商品依據民衆多元需求而設計相關給付,並依約提供對應之保障;因此,民衆若想要獲得癌症治療保障,如標靶藥物治療,則應購買罹癌即給付的癌症保險,或有提供標靶藥物治療保障之相關商品,以獲得標靶藥物治療保障;若民衆購買商品爲一般住院醫療日額險或癌症住院醫療保險,則依約定主要是獲得住院期間之醫療保障,並無法獲得不在約定給付範圍的標靶藥物相關理賠。
壽險公會指出,現行常見的商業健康險包括一般住院醫療、防癌、重大疾(傷)病等多元保障內容以提供民衆風險轉移: 一般住院醫療險(含實支實付)是保障住院期間的醫療支出(不論病因),一般住院醫療險(含定額給付與實支實付醫療險)系以保戶因不論疾病或意外而住院等,所致在住院期間可能產生的醫療費用爲保障範圍,並對價反應收取保費,因此,非住院期間的治療行爲與用藥等,原本就不在商品的保障範圍。
壽險公會解釋,早期防癌險因醫療技術尚未發達,故主要提供癌症住院保障,但近年因醫療科技進步,現售防癌險主要提供一次給付保障,只要確診罹癌,不需住院即可獲取大筆保險金,保戶可彈性運用以及時進行相關治療與填補治療期間無法工作損失。
另有分次給付保障商品設計,確診罹癌後只要確定存活,即提供分次給付的照護保險金(如5年分次給付),保障民衆後續恢復期間之生活所需及因應癌症可能復發等情形。
針對與時俱進的多元新型癌症療法與精準醫療,如標靶藥物治療、基因檢測、質子治療等,現行保險業者亦提供保險金或實物給付等多元保險商品供民衆選擇。
目前癌友因門診用藥之費用負擔,以住院爲手段,達到請領商業保險之理賠,實已悖離整個醫療險設計之目的,同時也造成健保制度及醫療量能的負擔,壽險公會表示,這不是保險業者所樂見。
另保險業者亦將持續評估開發創新醫療保險商品,並針對醫療險示範條款等相關規範內容進行通盤檢視及因應環境變化適時調整,以更符合實務情形與滿足民衆因應未來多元醫療之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