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嚴查電動自行車上內環
交警部門將採取電子抓拍、現場執法等方式,對違規車輛處罰
新快報訊 3月18日上午,廣州交警在內環路珠江大橋出口,設點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爲。儘管在橋樑入口處設有明顯的禁令標誌,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但在實際行駛中,仍有電動自行車駕駛者不顧危險,在內環上行駛。廣州交警提醒,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電動自行車不允許進入內環路,請大家遵守交規文明出行。
據透露,在內環路珠江大橋出口,廣州交警在昨天上午一共處理了8宗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爲。記者在走訪中看到,一個外賣員在出口處被攔下,他表示自己是跟着導航騎上橋的,但也坦言其實他知道電動自行車不能上內環路。“我這是從火車站送貨到滘口,因爲趕時間,走內環的話可以比我走橋下快10多分鐘。”
事實上,在手機導航APP上選擇騎行路線的話,APP會有明顯的紅字提示:“環市路爲禁止騎行道路,請按照交通法規行駛”,並且提供了非機動車的行駛方案。記者在現場也看到,內環路沿線是用專門的非機動車道通行的。
一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男子駕駛電動自行車駛向內環路出口,看到有交警查車立刻調轉車頭想躲避檢查,但仍被交警攔下。最終,其因遮擋電動自行車號牌、不戴頭盔、違規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內環路等違規行爲,被交警依法處罰,三項違規行爲共計罰款150元。
記者走訪發現,被處罰的電動自行車車主,除了違規上內環之外,不戴頭盔、未按規定懸掛號牌也都是常見違法行爲。廣州交警環城大隊樑警官表示,針對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爲,交警部門採取電子抓拍取證、民警現場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對違規車輛依法處罰。
樑警官說:“廣州市內環路基本是高架路,路面上車速快,不具備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電動自行車不允許進入內環路,在此也提醒大家文明守法出行,不要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內環路。”
新快報記者 王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