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變質一摸就碎...專家提「3大保存觀念」:放冰箱超NG!

▲把藥物放在冰箱保存是大錯特錯的觀念。(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變色、一碰就碎就可能是變質了,但不少人對藥物保存都有迷思,最常見放在冰箱,這觀念是大錯特錯。國健署指出,很多長輩覺得家裡熱,冰箱不僅可以讓食物保鮮,也可以長時間的保存藥品,所以從醫院帶回家的藥品就往冰箱存放,但藥物反覆在冰箱和室溫中來回,藥物反而更會吸附水氣,增加變質風險

國健署王英偉署長表示,大多數的藥品容易受到光線溼氣溫度環境因素影響而變質,且冰箱並不是萬能的,大部分藥物都不可以放在冰箱裡,藥品最簡單的存放方法是依據藥品的包裝盒說明書藥袋上的指示放置。而且藥物保存優有三不原則

第一是「不要存放冰箱」,因爲多數藥品只須放在室溫下乾燥、陰涼及避光處保存即可,除了藥袋或包裝上註明「需冷藏或請置於2~8度」,其他藥品都不應放冰箱,建議存放在常溫的藥品,可放置於通風櫃子中,如果家中的溫度經常高於30°C,可請藥師協助確認,是否適合將常溫儲存的藥品放入冰箱。

▲多數藥品只須放在室溫下乾燥、陰涼及避光處保存即可。(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第二是「不要放在溼熱廚房窗邊」,避光、避溼、避熱是藥品的重要存放原則,若是放在浴室、廚房、窗邊等潮溼、悶熱或陽光直射的地方,可能讓藥品療效打折、甚至變質;另夏季密閉的車內溫度可高達50℃以上,切勿將藥品留在車內。

尤其某些特別用來救命的藥品,如緩解心絞痛硝化甘油錠、心血管疾病用藥抗癲癇用藥、化療服藥品、胰島素以及荷爾蒙製劑、抗感染藥品等,必須嚴格遵守正確的儲存方式,如果因爲放置在高熱下,無法確認是否可以繼續服用時,可以請教藥師或其他醫療專業人員,不可擅自停藥或逕行繼續服用。

第三則是「不要把藥品重新再分裝至別的容器中」服藥後應隨手將藥物放回原袋內封好,不要把藥品重新再分裝至別的容器中,以免發生誤服或服用過期藥品的情形,某些原本盛裝藥物的容器本身的設計就有避光和避熱的效果,分裝後容易使藥物變質。另外藥物用完前也不要把外包裝丟掉,以免用藥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