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妹仔車內躲雨...扯男竟載回家強壓:今天沒得到妳,不讓妳走 她哭喊掙扎
▲阿杰對花花強行性侵得逞。(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男子「阿杰」(化名)日前開車載兒子行經臺南某大橋時,看見女子「花花」(化名)與朋友在橋下躲雨,因此就邀請她到車內躲雨,甚至還聲稱可以順便載花花前往高雄。怎料,抵達阿杰家後,阿杰卻藉機朝花花伸出狼爪,強行性侵得逞。對此,臺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阿杰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杰日前開車載兒子經過安平區的一座大橋時,看見花花跟朋友在該處避雨,因此就邀請兩人一同到車內躲雨。花花的朋友先行離去後,花花向阿杰表示,要去高雄跟朋友聚會,而阿杰聽到後,隨即告訴對方,自己也要去高雄,可以順便搭載花花。
阿杰將花花載往位於臺南的住處後,又先將兒子送往其母住處,讓花花獨自一人在他的住家等候,但阿杰回來後,卻一時色心大起,不僅強行擁抱對方,還強吻花花的脖子、鎖骨,甚至還以參觀房間爲由,強行把花花拉到二樓,用身體強行壓制對方並嗆聲,「如果沒有得到你,不會讓你回家」。
儘管花花全力反抗,卻仍是不幸遭到阿杰性侵得逞。對此,阿杰辯稱,兩人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自己並沒有強迫對方,而法官調查發現,花花在事發之後有傳訊息跟朋友訴苦,「我被他硬上」、「我努力掙扎了也哭說不要不要」,因此認定阿杰的行徑已經嚴重傷害花花的身心,因此依法判他3年6月徒刑。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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