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店打鬥案爭議未休:一打人者已獲刑近一年,兩涉案人上月被公訴

2022年12月14日深夜,四川宜賓深山小城筠連縣已經沉睡,但縣城裡一個叫作“夜夜嗨”的燒烤店裡卻發生了一起延宕至今的打鬥案。據生效判決認定,事發當夜,男子賈某庭聽聞妻子曾被“夜夜嗨”燒烤店老闆龍某財調戲,遂帶着黃某虎等多人到燒烤店“討說法”,爭執中賈某庭將龍某財及服務員龍某澤打傷。

一年後,賈某庭被判故意傷害罪獲刑一年兩個月。案件宣判後,龍某財不服,稱案件的處理存在遺漏犯罪事實、遺漏必要當事人等情況,遂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今年1月,筠連縣檢察院決定不予抗訴。

今年9月,筠連縣檢察院又對當晚參與毆鬥的黃某虎、黃某澤提起公訴,認定兩人在案件中參與了對服務員龍某澤的毆打,以並故意傷害罪追究兩人刑事責任。目前,該案尚未開庭審理。

2022年12月,宜賓筠連縣“夜夜嗨”夜宵店發生一起打鬥案。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聽聞妻子被調戲,男子將他人毆打至輕傷二級

據生效判決文書認定,2022年12月14日晚上,賈某庭及妻子王某在朋友家吃飯。席間,王某向丈夫賈某庭提及自己曾被龍某財在筠連縣“龍庭”KTV喝酒時調戲過,聽聞妻子被他人調戲之後,賈某庭便萌生了去找龍某財理論、討說法的想法。賈某庭隨即電話邀約朋友蔡某珂等人前往“夜夜嗨”夜宵店“吃宵夜”。

賈某庭與王某、黃某虎、鄧某林乘坐劉某勇駕駛的車輛前往龍某財經營的“夜夜嗨”夜宵店,途經筠連縣二橋時碰到黃某虎的堂弟黃某澤,黃某虎便叫其一起吃宵夜。

賈某庭一行人達到“夜夜嗨”夜宵店後,便開始質問龍某財調戲王某之事,龍某財矢口否認,二人隨即發生爭執並很快演變爲毆鬥。

龍某財被毆打致輕傷二級。圖片來源/受訪者

生效裁判文書記載,“賈某庭打了龍某財一耳光,龍亦還手,賈某庭等人隨即與龍某財發生打鬥”。打鬥中,賈某庭拿起夜宵店裡的一個“英雄杯”(玻璃杯)砸向龍某財頭部,致其受傷後坐在地上。

“夜夜嗨”夜宵店服務員龍某澤見龍某財受傷便上前勸阻,賈某庭等人以爲龍某澤幫忙打架,便用拳頭打了龍某澤。打鬥結束後,賈某庭等人向夜宵店外走去,龍某澤見賈某庭等人慾離開現場,便上前阻止。黃某澤在門口見龍某澤持板凳上前,便與賈某庭一同對龍某澤進行了毆打。

當天拍攝的現場視頻顯示,在“夜夜嗨”夜宵店門口,多人將一名男子圍毆倒地,現場環境十分混亂。鬥毆結束之後,賈某庭留在現場等待警察到來,後被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司法鑑定顯示,被“英雄杯”砸過的龍某財頭皮裂傷評定爲輕傷二級,龍某澤面部多處皮膚劃傷,遺留皮膚顏色改變評定爲輕微傷。

案件資料顯示,事發3個多月後,賈某庭被刑事拘留,後變更爲監視居住。一直到2023年12月2日,賈某庭才被檢方批准逮捕。期間,筠連縣檢察院以賈某庭犯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

2023年12月29日,筠連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爲,賈某庭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二級,一人輕微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時,法院在判決中還認定,賈某庭在現場等候抓捕,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構成了自首的從輕處罰情節,同時支付了龍某財的部分醫療費用,法院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判處賈某庭一年兩個月有期徒刑。

時隔近兩年,檢方起訴另兩名打人者

“如果我弟弟調戲過賈某庭的妻子,那他活該被打。但事實上他沒有調戲過賈某庭的妻子。”10月23日,龍某財的哥哥龍某剛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案發前一個小時,龍某財的店鋪合夥人接到一個電話說,“你把東西準備好,等會要來打你”。從此情況看,賈某庭等人的行爲完全屬於尋釁滋事或聚衆鬥毆。

龍某剛介紹,他們在賈某庭被判刑後,即向當地檢察院提出了抗訴請求,申請追究參與毆打的其他人員責任,“並不只是賈某庭參與打人。”記者注意到,龍家兄弟在多個短視頻平臺發佈了多條內容,認爲案件辦理存在疑問,相關內容引發了社會關注,這起後果並不嚴重的故意傷害案成爲了當地的一起熱點事件。

龍某財稱,自己確實認識賈某庭的妻子王某,但對方所說的“調戲”沒有任何證據證實,完全是不真實的情況。不過,賈某庭妻子王某則稱,確實遭到龍某財的“調戲”,時間發生在與丈夫鬧離婚期間。

2023年2月,當地警方對賈某庭故意傷害案立案。圖片來源/受訪者

除了對於事情的起因有異議,龍某財認爲自己遭到賈某庭毆打外,還有其他人蔘與毆打。龍某財說,當天事發突然,燒烤店裡的監控視頻無法調取,自己也不認識當天到店其他參與毆打者的名字。現在能夠明確參與傷害他的,除了賈某庭外,還有黃某虎、王某、鄧某林、蔡某珂等人。

“我頭上的傷情現在被歸納爲賈某庭一個人用杯砸傷所致,但是整體傷情並不僅僅是他。我當時是在店內被圍毆,他一個人扛不下所有的責任。”龍某財說。

現場羣衆拍攝的視頻則顯示,當天在店外有多人毆打一名男子。龍某剛介紹,視頻裡被毆打的男子叫龍某澤,是店中的服務員,視頻中參與毆打的人都能一一確認身份,但案發至今近兩年都沒有能夠明確。“龍某澤被毆打的事實清楚,但因爲他的傷情僅構成了輕微傷,所以在追究責任上他似乎成了一個局外人,至今也沒有得到賠償、道歉。”

從去年底賈某庭被一審判決之後,龍家兄弟就不停申訴,要求繼續追究其餘人員漏罪、案件定性不當等問題。2024年1月9日,筠連縣檢察院作出了不抗訴決定,認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同時法律適用正確,量刑適當,決定不予抗訴。

龍家兄弟同時也被告知,檢察機關、警方仍在繼續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今年9月初,兩兄弟被告知,檢方已經對曾經參與毆打的黃某虎、黃某澤兩人提起了公訴。

起訴書顯示,在賈某庭和龍某財發生爭執後,賈某庭、黃某虎、黃某澤隨即與龍某財發生打鬥……“夜夜嗨”服務員龍某澤見龍某財受傷便上前勸阻,賈某庭、黃某虎、黃某澤以爲龍某澤幫忙打架,便用拳頭打了龍某澤。

打鬥結束後,賈某庭等人向夜宵店外走去,龍某澤見賈某庭等人慾要離開現場,便上前阻止,黃某澤見龍某澤持板凳上前,便與賈某庭一同對龍某澤進行了毆打。事後,賈某庭留在現場等待警察到來,黃某澤與黃某虎離開現場。

檢方認爲,黃某虎、黃某澤夥同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二級、一人輕微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起訴者不服,被打者質疑案件定性

10月23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聯繫到已取保候審的黃某虎、黃某澤。

黃某虎稱,自己並沒有參與毆打龍某財和龍某澤。“我和他哥哥龍某剛是同學。那天吃飯時賈某庭妻子說被龍某財調戲後,賈某庭比較生氣就要去理論。我怕出事一直在中間調解,結果他們比較衝動,一見面就打了起來,我都被打到地上了,現在還把我搞成犯罪嫌疑人了。”

對於被起訴一事,黃某虎說:“這個事發生快兩年了,一開始雙方調解,龍某財‘獅子大開口’,賈某庭沒答應最後就給判了。結果他們還一直鬧,現在又把我和堂弟黃某澤弄成犯罪嫌疑人,還要起訴,實在是冤枉。“黃某虎認爲,這是因爲相關部門頂不住壓力錯誤辦案,“就算後面判我個緩刑,我也會抗爭到底。”

他的堂弟黃某澤在電話中表示拒絕採訪。

對於案件目前的進展,龍某剛認爲,自己弟弟被毆打的事實依然沒有查清,到底誰打了至今沒弄清楚,同時案件定性存在較大的爭議。

事發夜宵店現已改爲中餐館。圖片來源/受訪者

賈某庭等人的行爲屬於尋釁滋事還是故意傷害?上海漢盛(成都)律師事務所蔡小莉律師認爲,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行爲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糾紛,藉故生非,實施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認定爲“尋釁滋事”,且第二條還明確,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情節惡劣”:(六)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本案中,若賈某庭、黃某虎、黃某澤以不存在的誤會引發矛盾,糾集多人前往被害人經營的夜宵店內故意挑起事端,在爭執過程中先行動手毆打他人,其具體爲用玻璃杯砸被害人頭部,隨意毆打勸架人員,由夜宵店內進行毆打擴大至夜宵店外馬路上,其行爲導致公共秩序嚴重混亂,行爲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符合藉故生非型的“尋釁滋事”罪,“適用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無法達到罪刑適應。”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小明律師認爲,從本案來說,受害人經傷情鑑定,傷害結果爲輕傷二級。因此,行爲人賈某庭具有毆打他人的故意且造成了相應的傷害後果,其行爲符合故意傷害的構成要件,被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責任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對於龍某財等人想要以尋釁滋事罪追究賈某庭等人刑事責任的想法,林小明稱,具體到本案,需要確定行爲人的行爲是否具有“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尋釁滋事情形,以及考量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性程度。“總之,需要根據在案證據以及具體情形來確定本案是否符合尋釁滋事罪的犯罪構成。“

林小明表示,至於黃某虎、黃某澤兩人是構成故意傷害還是尋釁滋事,同樣需要根據具體證據材料進行分析判斷,只要相關證據能夠達到確實充分的標準並且形成證據鏈,司法機關、審判機關會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做到不枉不縱。

上游新聞記者 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