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中村改造推動城市更新,省人大代表建議搶抓政策機遇加快改造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城市建設必須把讓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近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大力實施城市更新”,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城市更新工作,再次提出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

在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上,趙學軍代表建議,把城中村改造作爲城市更新的重要途徑,推進改善城市面貌、優化人居環境、提升本質安全,進一步活躍房地產市場,擴大內需,促進太原市可持續發展。

提升城市品質

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城市擴張,原本位於郊區的農村逐漸被城市包圍,形成了真正的“城中村”。

趙學軍以太原市迎澤區爲例,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形成的菜園、小南關、康樂、西里4個城中村,佔地面積約180畝,有自建房524處,常住人口1.1萬。由於歷史原因,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築屢禁不止,建築密度大,土地利用率低,“握手樓”“貼面樓”比比皆是。

這些城中村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部分自建房已成危房,電線私搭亂接、車輛亂停亂放,安全隱患多,抗災能力差;由於市政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缺乏,城中村“髒、亂、差”現象難以扭轉,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普遍存在治安形勢複雜問題。

“加快城中村改造,利國利民,更有利於城市建設發展。”趙學軍說。

用好扶持政策

近年來,城中村改造多次被納入國家重大決策部署,爲改造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2023年7月,國辦印發《關於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要求“城中村改造包括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各類城中村,具體範圍由城市人民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優先對羣衆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會治理隱患多的城中村進行改造”。

2023年11月,自然資源部發布《支持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明確城市更新中土地開發可一二級聯動。即將一級開發(土地進行整理、拆遷、基礎設施建設等前期工作)和二級開發(房地產項目的建設、開發等活動)由同一開發主體或具有關聯關係的多個主體進行統籌運作,可提升項目綜合收益,增強項目吸引力,加快項目熟化落地。

2024年11月15日,住建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通知,明確提出,“地級城市資金能平衡、徵收補償方案成熟的項目,均可納入政策支持範圍。具體包括: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適用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城中村改造貸款等。”

2024年12月,全國住建工作會議指出,要“加力實施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推進貨幣化安置,在新增100萬套的基礎上繼續擴大城中村改造規模,消除安全隱患,改善居住條件”。

有力推進改造

“太原市應搶抓政策‘窗口期’,多渠道籌措改造資金,儘快推動成熟項目落地,進一步釋放城市更新巨大潛力,有效提高城市宜居性和安全韌性,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切實增強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趙學軍說。

他建議,應提前謀劃項目,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編制城中村改造規劃,成熟一個就推動一個;爭取2025年(或2026年)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爲項目啓動做好準備;積極爭取財政部提前下達的2025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積極爭取政策性銀行借款。

平衡項目成本,如迎澤區的菜園、小南關、康樂、西里4個城中村城改項目可採取“拆除新建”方式實施,在土地開發階段完成項目範圍內的徵地拆遷及市政建設,完成後具備條件的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綜合評價出讓或設計方案出讓,通過地塊入市回籠資金。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將土地出讓金100%全額返還,確保城改工作順利推進。統籌制定徵收標準、安置方案等事宜,確保居民早日回遷。記者 李俊華

來源:太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