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美使用過期2年原料制小泡芙 衛署斥:犯罪行爲
知名食品大廠義美食品使用過期2年的原料生產出12萬箱、約144萬包小泡芙,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21日說,屬犯罪行爲,由地方衛生局追查並稽查所有義美食品。義美猶在辯解單純爲龍潭廠生產線作業主管「對品管的認知不同」所導致。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食藥科長楊文誌20日帶隊前往義美龍潭廠稽查,發現廠方2012年7、8月生產泡芙系列,竟將一批2010年8月就過期的大豆分離蛋白(植物性蛋白)加入,製作出的產品達12萬箱,若以市面常見的小包裝相當於144萬包。以該產品平均每個月能賣出15萬箱來計算,恐怕已全數進入民衆肚子裡。
康照洲說,義美的行爲屬於犯罪行爲,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由地方衛生局追查並稽查所有義美食品。由於連日食品問題都是因爲原料生產端引起,對於只求利益忽視食用健康的廠商或企業,未來將加重罰則。
康照洲說,在刑罰部分是最高7年、處分上限是新臺幣600萬元,若以一案一罰,製造二批次,罰2次也超過千萬罰金,不過仍尊重法官判定。過期部分,康照洲說,廠商依標示可以使用多久就用多久,不得自主延長使用期限。
桃園縣衛生局2012年就接獲義美使用過期原料的檢舉,並在同年7、8月前往稽查,因爲沒有搜索權,報請桃園地檢署追查偵辦,檢方16日到義美龍潭廠搜索,當場扣得標註「過期」字樣的原料投料單等證據,包括廠長在內,至少4名工作人員承認曾使用過期原料。
桃園地檢署表示,義美龍潭廠涉嫌從2011年開始,使用大約1萬公斤的過期原料,一直到2012年才用完;目前查到的過期原料有可可脂、大豆分離蛋白和Milano,使用它們的產品除了小泡芙之外,冰品與巧克力酥片等也都有可能。
義美協理蔡永富坦承,龍潭廠確實在2012年7、8月間使用過期的大豆分離蛋白,也會對失職人員會進行懲處;但他表示,檢調所說的可可脂和Milano並未過期,是在進口時發現有溶出情形,檢測後確認品質沒有問題才繼續使用。
義美21日發表道歉聲明指出,此事件單純爲生產線作業主管對品管的認知不同所導致,因爲國外廠商對植物性蛋白算出有效期限1年,是以常溫保存爲前提,該公司進口後會把將其放在攝氏2至5度的冷藏庫,作業人員纔會認爲可以延長保存期限,目前已主動回收該期間製造的小泡芙產品。消費者若發現在去年7、8月製造的義美小泡芙可退貨。
蔡永富上午表示,事件主要是生產線主管認知的疏失,對於生產線主管的疏失表示抱歉,未來會更嚴格控管品質,同時會懲處失職人員。
▼義美辯稱,單純爲生產線作業人員「對品管的認知不同」所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