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受害救濟遭駁家屬陳情 羅一鈞:絕無欺上騙下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記者賴昀岫/攝影

媒體報導,有家屬不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結果,委任律師提訴訟並向總統賴清德陳情。衛福部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今天表示,絕無「欺上騙下」情況,審議相關作法「站得住腳」。

「週刊王」報導指出,1名女性在接種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後,腦部急性水腫猝死,醫院開出死因與疫苗有關證明,衛福部仍駁回救濟申請。家屬委託律師向賴總統提出陳情,總統府在3日內迴應陳情,衛福部卻花近1個月時間回覆,且未提供會議錄音及相關文獻,律師因此批評疫苗救濟審議程序不透明。

羅一鈞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拿出總統府書函說明,此事確實於8月28日由總統府書函交辦行政院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並於8月30日轉給衛福部做後續處理,當中交辦內容爲,針對預防接種小組審議案,當事人律師期盼保存的開會過程錄音及參考文獻篇名資訊等,「請卓處逕復,並通知總統府」。

羅一鈞說,疾管署已在9月19日正式函覆當事人與上級主管機關;就交辦事項來說,並非直接要求要提出參考文獻與錄音給當事人,而是要將研議結果回覆當事人,因此絕對沒有報導所稱「不甩總統交辦事項」、「欺上騙下」的狀況。

至於是否有「增加律師人數到3名,要跟當事人作對」,羅一鈞說明,針對相關案件,律師事務所通常會安排1到3名律師負責,由資深律師搭配資淺律師一起處理;這完全是律師事務所本身的分工,並非由衛福部提出加派人手要求,因此並沒有增加律師陣容刻意和當事人作對。

證據部分,羅一鈞表示,會議雖然有自動錄音,但因涉及保存後會有公佈、調閱問題,而討論過程又會涉及大量個案個資與醫學專業,爲讓委員就個案做充分討論,目前沒有計劃調整「錄音不保存也不會公佈」的模式。

羅一鈞指出,雖然報導表示在1個訴訟案中,法官認爲此過程有瑕疵,判衛福部敗訴;但在其他案件中,儘管當事人也有提出類似論點,仍未獲法官採認,因此認爲站得住腳,沒有要調整此做法。

疾管署表示,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對每件申請案都審慎以對,審定結果均書面送達並公佈上網。若當事人不服,可依據程序提出訴願,若對訴願結果不服,還可再提行政訴訟;針對訴願案及訴訟案件,皆會提出引用文獻的篇名、作者、發表年限、發表期刊與全文內容,供當事人與其委任律師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