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申請「跨區代檢」大搞失蹤 想躲兵役下場曝光

圖爲入伍新兵,畫面僅示意,非當事人。(報系資料照)

彭姓男子明知自己身爲新竹市東區區公所列管的役齡男子,卻在指定徵兵檢查當天無故缺席。新竹地院審理,依《妨害兵役法》判處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排定彭男應於2023年5月18日接受徵兵檢查,該份函件並於同年4月17日由祖母收受後轉交彭男。對此,彭男向區公所申請在桃園市代檢,卻沒想到他意圖躲避兵役,屆期無故未前往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接受徵兵檢查;案經新竹市政府函送地檢署偵查,彭男對犯行坦誠不諱。

新竹地院審理,審酌彭男明知自己身爲役齡男子,應依法辦理徵兵處理,卻怠於履行服兵役義務,於徵兵檢查無故不到,導致兵役業務專責機關無從辦理徵兵處理,危害徵兵制度,所爲實屬不該,衡量其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因此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