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鮑正芳愛兒「跑大陸觀光失蹤」躲兵役 她拒籤徵集令慘了
資深女星鮑正芳。(圖 / 報系資料照)
資深女星鮑正芳之子張姓男子,2019年以觀光名義出境赴大陸地區工作後一直滯留不歸,儘管區公所多次催告鮑女提醒張男應返國履行兵役義務,但始終被置之不理。法院審理,依法判處張男4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現年29歲,經覈准於2019年3月30日以觀光名義出境大陸後再未返臺,儘管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多次催告他應於1個月內返國接受接受徵兵處理,並通知張男母親鮑正芳簽收。
鮑正芳則稱,兒子不再國內,無人可簽收徵集令。事後,區公所再於隔年1月間致電通知鮑正芳,但鮑卻表示未曾接獲任何通知,並明確告知兒子無法如期履行兵役義務。據調查,張男顯見逃避兵役義務,直至同年1月20日屆止仍未遵期至指定處所報到,案經新北市政府移送偵辦。
張男辯解,他一直在大陸地區工作,母親鮑正芳並未轉告有收到徵兵通知,後來返臺就是爲了處理兵役問題。
士林地院審理,審酌張男所爲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衡量其明知身爲役齡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卻以觀光名義覈准出境後,長期滯留大陸地區不歸,破壞兵役制度之公平性,損及潛在之國防動員兵力,實非可取。
法官認爲,張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動機、經濟家庭等情狀,判處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