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鎮江人被曝光!高清無碼正臉照 看看有你認識的嗎?
(原標題:一批鎮江人被曝光!高清無碼正臉照 看看有你認識的嗎?)
在路上,
好好開着車,
每每這樣的場景都讓人擔驚受怕
昨日,潤州交警大隊曝光一批電動車違法行爲,看看有你認識的嗎?
黃某某,於2020年9月3日8時44分在電力路道口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
吉某某,於2020年9月3日8時14分在解放路解放橋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
劉某某,於2020年9月3日9時20分在檀山路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
孫某某,於2020年9月3日8時25分在檀山路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
朱某某,於2020年9月3日8時43分在檀山路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
候某某,於2020年9月4日15時40分在電力路道口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
李某某,於2020年9月4日8時22分在運河路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
徐某某,於2020年9月4日10時02分在官塘橋路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
袁某,於2020年9月4日9時01分在丁卯橋路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
周某某,於2020年9月4日8時13分在運河路實施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爲。
朱某某,於2020年9月4日14時許在中山西路潤州山路路口實施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違法行爲。
市民朋友關注的曝光違法者侵權麼?記者諮詢了律師,曝光不違法,不侵權。交警公開執法,處罰違法當事人,當事人不存在隱私權一說。曝光爲了公共利益,不以營利爲目的,不存在侵犯肖像權一說。構成肖像權侵權的重要條件就是營利爲目的。
提醒廣大市民駕乘電動自行車請自覺遵守《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另外,根據鎮江市政府發佈《關於執行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規定的時間和區域的通告》,從今年10月1日起,全市範圍內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該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目前,離10月1日還有一段時間,請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積極響應佩戴安全頭盔倡議,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通告規定,自覺佩戴安全頭盔,確保出行安全。
鎮江交警根據省公安廳統一部署,8月底到11月底在全市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主要是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載人、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佩戴頭盔、涉牌違法、非法改裝等重點違法行爲的查處。
此次專項行動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開展宣傳警示行動。圍繞《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及我市9月1日起實施的《鎮江市文明行爲促進條例》,開展宣傳提示和警示曝光。
1、對騎行電動自行車多次闖紅燈、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人實行實名曝光。利用論壇、官方微信等平臺發佈違法現場圖片。市區、各轄市(區)交警部門開展警示曝光活動每週不少於一次。
2、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市區、各轄市(區)交警部門設置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教育點,對現場查獲的未佩戴安全頭盔且存在交通違法的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引導當事人到就近教育點,採取觀看違法事故視頻、參加志願勸導活動、登錄“鎮江交警”微信現場答題等方式,進行不少於15分鐘的現場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