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升溫 高檢署下令暫緩執行「安居緝毒」專案
高檢署
因應雙北市疫情警戒升級第三級,臺灣高檢署15日指示各地檢暫緩執行今年度上半年「安居緝毒」專案、高分檢的年度業務檢查,並強化「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機制,速查嚴辦囤積防疫物資、哄擡價格、散播疫情假訊息及違反防疫規定等不法刑事案件,另指示所屬機關自行調整彈性上下班時間。
高檢署因應措施如下:
一、110年「安居緝毒專案」、年度檢察業務檢查暫緩實施
二、強化「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機制
三、對於人犯及案件之處理
(一)拘捕或通緝到案之人犯或被告之處理:應以防疫及執勤人員之健康、安全爲優先考量。
(三)訊問方式依實際狀況採遠距視訊訊問、就地訊問或解送至地檢署方式辦理。
(四)相驗解剖: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法醫相驗通報及處理流程」辦理。各地檢署對於相驗人員之相關防護設備須儘速盤點準備,以因應疫情期間外勤勤務。
(五)開庭與執行:對於案件開庭與執行,由檢察官依具體個案斟酌,非有必要者,可暫緩傳喚案件當事人開庭及到案執行。
四、放寬管考
就疫情第二至第三級期間,高檢署針對(一)準時開庭半年1 次之實地查覈;(二)季檢查;(三)不定期爲民服務實地查覈;(四)案件每3個月開庭或實質進行之稽覈;(五)案件辦案期限之管考等,擬函請法務部暫停管考。
五、擴大彈性上下班時間
爲防堵國內疫情擴大,與保障員工健康及安全,高檢署及所屬可依據實際疫情狀況,自行調整彈性上下班時間,從1小時擴大爲2小時,原本上班時間8點至9點,調整爲7點半到9點半;原本下班時間5點至6點,也調整爲4點半到6點半,以分散人潮,避開尖峰時刻搭乘大衆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