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高欣欣討亡姐遺產 被告庭上「出櫃」

東森新聞記者高華襄、黃淳璟/臺北報導

本土女星高欣欣經營補習班的大姊高儒貞兩年前腦癌病逝,她生前把補習班賣給同居秘友張是珍,高欣欣姊妹質疑張是珍沒付尾款6百多萬,告上法院,但法院查出高儒貞多次寫情書給張是珍,認爲兩人相愛同居,加上張是真多次幫忙付頭期款裝潢費,判決張是珍只要還118萬。

本土劇演員高欣欣出身補教世家大姐高儒珍在臺北經營補習班,兩年前因爲腦癌過世,高欣欣認爲大姐同居密友沒付錢,憤而告上法院,卻意外讓姐姐性向在法院曝光

高儒貞與張是珍交往15年,一起經營補習班,兩年前高儒貞得腦癌,把補習班賣給張女,沒想到高欣欣認爲張沒給尾款620萬,讓張是珍覺得很無奈,被迫在法庭上出櫃」。

法官發現高儒貞寫了很多封情書給張女,內容充滿濃情密意,加上女友多次幫忙付頭期款裝潢費,認爲兩人相愛,判決張姓女友只要還一百多萬。至於張女被控盜領補習班公款2百萬元部分,張女辯稱是她先前爲高儒貞「改運」而存入,但高院不採信,去年已依僞造文書罪將張是珍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