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雙十大解讀

解讀新聞:檢察機關深入紮實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最高檢領導牽頭領題圍繞23個課題開展調查研究,破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難題

解讀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司法數據治理與量化研究中心主任陳衛東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法治領域的重要理論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理論板塊。只有認真學習領會和深刻認識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體系、豐富內涵、精髓要義,才能更加深刻準確把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新時代新徵程,檢察機關應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持續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譜寫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是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絕對領導的必然要求。習近平法治思想旗幟鮮明地提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歷史和實踐經驗已經表明,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才能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指明瞭方向、確立了行動指南,也對黨絕對領導下的檢察事業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抓手。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爲什麼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同時,黨的二十大報告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單獨作爲一部分,圍繞着全面依法治國提出了任務、明確了要求,其中專門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完善公益訴訟制度”。因此,檢察機關作爲實現國家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現代化過程中的重要一環,就要在全面依法治國這場國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把握好、行使好檢察權,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到各項具體工作中。

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是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一項重要議題就是法治社會建設。“要加快實現社會治理法治化,依法防範風險、化解矛盾、維護權益,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習近平總書記上述論斷深刻闡明瞭推進法治社會建設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聯繫。檢察機關作爲法律監督機關,肩負着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助力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的重要職責。伴隨着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檢察機關必須深刻把握新階段新形勢新任務,以紮實檢察履職、高質效檢察產品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是深入推進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提出堅持公正司法,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在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的新形勢下,人民羣衆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多層次需求更加強烈,不僅高度關注冤錯案件等重大案件裁判結果的實體正義,更希望在更多案件中能夠看得到、看得清司法運行的程序正義。這就要求檢察機關在工作中做到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二者並重,規範優化辦案流程,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讓人民羣衆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義。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調查研究是謀事之基、成事之道,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沒有調查就沒有決策權。”在新時代新階段,檢察機關要用好調查研究這個“傳家寶”,握牢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金鑰匙”。一是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理念,廣開言路,既要及時瞭解各級檢察機關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也要全面聽取社會公衆、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等不同羣體的聲音,做到民有所呼,檢有所應。二是建立健全常態長效機制,及時總結提煉調查研究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完善調查研究的長效機制,使調查研究成爲檢察機關的經常性工作,推動調查研究蔚然成風。三是構建科學完備的方法體系,利用好互聯網、大數據等新興技術,拓寬調研的廣度,提升問題的精度,對調研過程中瞭解到的問題,收集到的數據進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四是增強主動攻堅克難能力,調查研究既要“調”又要“研”,避免“只把脈不開方”。對辦案過程中反映出的普遍性問題和涉及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深層次關鍵性問題,要找準根源和癥結,提出切實有效的對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