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新型直播疑成賭博“溫牀”

隨着各類潮玩、盲盒等受年輕羣體追捧,直播平臺上圍繞這些產品也開始出現一些新玩法,如對對碰、消消樂、推推樂等。這些類似“盲盒”的概率類玩法,本是增加消費者趣味的,但在一些主播手中卻變了味兒。 《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包括抖音、快手等平臺的一些主播,利用上述玩法吸引玩家“以小博大”瘋狂下單,甚至承諾現金回收獎品,有的直播間更是將玩家引流到企業微信直播中,讓用戶直接以現金參與,涉嫌賭博。

“碰”“碰”運氣 概率類玩法受追捧

近年來,隨着“盲盒經濟”“穀子經濟”的出現,各類潮玩產品、周邊產品大量涌入市場,也衍生了抽卡、盲盒等一系列玩法,受到年輕羣體追捧。

“老闆許願黃色,祝願老闆歐氣滿滿”“黃色歐中,再加一支”“讓我們數一下,一碰、兩碰、三碰、四碰……”。記者在一個“對對碰”玩法的直播間看到,直播鏡頭面前堆滿了裝盒的各類針管筆、馬克筆、熒光筆等,消費者可以下單19.9-36.9元不等商品,從六種顏色筆中選擇(許願)一種,每種顏色有9支,主播從54支筆中抽出9支,遇到兩支相同顏色的筆算一碰可多拆一支,遇到下單時選擇的顏色也可多加一支,直到桌上沒有相同顏色的筆,這一局結束,消費者可以拿走“碰”到的所有筆。

在直播間中,主播們用來“碰”的東西種類繁多,包括小零食、小玩具、玩偶、香水或化妝品小樣,甚至還有“碰”大米的直播間。一名消費者告訴記者,她曾一衝動在直播間“碰”了十袋大米,至今還在頭疼如何處理。

諸如此類的還有消消樂、推推樂等各種概率玩法,這一定程度增添了用戶看直播的樂趣,但也有一些用戶質疑其玩法不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空間。

記者發現,一些直播平臺已經注意到用戶的相關反饋,並針對上述“概率類玩法”加以規範。例如,記者在一家直播平臺官號上發佈的規則看到,平臺要求商家和買家推廣時,需要寫明商品明細、玩法規則、購買注意事項等,還需要標註概率,同時對於食品、化妝品等,要求展示標籤信息保障質量安全。

衍生多種涉賭變種 有的羣內現金交易

即便部分平臺已經做了一定限制,但記者發現還是有些直播間“鑽空子”,存在明顯“以小博大”傾向,甚至承諾可以回收獎品、直接現金交易等。

記者在抖音的一個直播間看到,該直播間是常見的“對對碰”玩法,下單金額爲99元,獎品爲各品牌白酒。其中5-7碰爲一小瓶不知名白酒,其餘碰數分別對應青花汾酒、賴茅、五糧液等,最低的0碰和13碰獎品爲飛天茅臺。通過粉絲羣添加該主播微信後,主播通過微信告訴記者,除了5-7碰和8碰(瀏陽河酒),其餘“碰”到的白酒都可以在他這裡以市場價回收。記者觀察了幾天,發現絕大多數碰出的數字都是5-7。

類似的直播還有用“蛋頭”“娃”等隱晦說法替代獎品的,有些“娃”積攢起來可以換蘋果手機、平板電腦等高價值物品,有些直播間的“蛋頭”則可以直接在主播的微信羣內找回收商兌換現金。

在另一平臺上,還存在一些“消消樂”玩法的直播間。記者留意到這些直播間經常空屏對着自動麻將桌的一角,只能聽到主播“消牌”的說話聲。但實際上,他們通過在直播或者作品中展示的社交賬號引流,在企業微信直播中完成涉賭交易。

“‘220硬開’,‘閉10’,現在已經有6個人了,老闆們抓緊上車了,上車的羣裡先搖號。”記者通過上述直播間進入了一個微信羣,或許是爲了躲避關鍵詞監管,羣內有很多黑話。“220硬開”是220元參與一局,“閉10”是相同花色麻將牌湊到10就消除,如“一九餅”“二八萬”“倆五條”等,對一副麻將進行四等分,三份做消消樂,一份做補牌(無牌可消時補一張),將牌全消除叫“通關”,最後可以拿到本輪所有參與者投入的錢。消消樂過程通過企業微信直播在羣內發送,一車一結算,跟主播現金轉賬。

每一次“上車”,主播都會從每個參與者手中收取10%-15%不等的臺費,“220硬開”的局中,其中20元爲臺費。記者加入了一些上述玩法的羣,多數羣有幾十人到近百人,硬開金額也從數十元到數百元不等。有的羣從下午到第二天凌晨通宵“開車”,參與人數不少。

值得注意的是,在3·15前夕,上述一些直播間突然在羣裡通知,由於臨近3·15,平臺規則有變,所以需要休息幾天,等3·15過去就立即復播。當記者詢問:“是平臺不允許這一類直播了嗎?”主播們表示:“就這幾天,過去就好,希望大家不要着急。”

建議加強事前事後監管 規範直播行爲

“一般獎品價值特別高的直播間容易出現迴流(現金回收)的現象。”一名玩家告訴記者,“即便主播不回收,此類商品在二手市場的流通價值也比較高,自己也好出手。”

“以小博大符合賭博的性質和特點,但還要具體分析一下。”北京國舜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林小建告訴記者,上述行爲可能涉嫌賭博,或者存在一些違法促銷行爲。他說,這種行爲只有將規則透明化、公開化,以及將資金交給第三方託管、過程經過公證處公證,如果涉及行政審批還需要行政單位的批准,方能排除賭博或違法促銷的嫌疑。

刑法第303條規定了賭博罪: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記者查詢最高法、最高檢發佈的相關司法解釋發現,不以營利爲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爲等,不以賭博論處。但上述直播間主播存在明顯牟利行爲。

事實上,多年前,網絡上就出現過類似概率類以小博大的玩法:一元購。2017年,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網絡“一元購”業務的定性和處置意見》,對“一元購”的其中一部分定性爲:部分網絡“一元購”屬於變相賭博行爲。網絡“一元購”表面上是銷售實物商品,實際上銷售的是中獎機會,中獎結果由偶然性決定,在法律上屬於射幸合同,具有賭博性質,是一種變相的賭博行爲。因此,對純粹以一元價格銷售獲取大獎機會的網絡“一元購”,可以認定爲賭博。

“上述的一些行爲與‘一元購’類似,下單金額遠小於獎品單價,有的甚至直接現金回收獎品,獎品事實上成爲了另類‘籌碼’。”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餘偉安建議,直播平臺應該完善規則與審查機制,加強對直播間的實時監控和事後審查,運用技術手段如關鍵詞檢測、行爲分析等,及時發現和處理違規抽獎行爲。

同時,他建議相關職能部門設立專門的舉報渠道,鼓勵用戶對涉嫌賭博的抽獎活動進行舉報。對於確認違規的主播和相關賬號,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實習生趙月、楊一凡、金梓純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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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