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間刀塔傳奇副本「燃燒的遠征」竟中途熄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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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暴雪娛樂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要推塔了!於(24日)暴雪發出新聞稿宣佈在臺對《刀塔傳奇》提出刑事告訴,這對遊戲界及智權界而言,毫無疑問的是一個超級震撼彈,衆多玩家都拍手叫好(整個巴哈都沸騰了!),連愛好《魔獸世界》的筆者都忍不住跟着歡呼,不過,暴雪到底用哪些智慧財產權的項目進行提告?又爲什麼現在才進行「制裁」?更着實讓筆者有着極大好奇。
羊總要等肥了,再來宰!
事實上,暴雪這一兩年開始積極對山寨遊戲提告,如對被山寨遊戲《臥龍傳說》完整地致敬的《爐石戰記》,以及與《魔獸世界》如出一轍的山寨遊戲《全民魔獸》提起侵權訴訟,且中國法院皆已頒佈禁令,要求該兩款山寨遊戲禁止發行與營運!對這一場又一場的勝利,暴雪當然趁勝追擊,對同樣有侵權疑慮的《刀塔傳奇》提出訴訟,比較有趣的是,《刀塔傳奇》纔剛在美國對《Heroes Charge》提出告訴,暴雪隔天就在臺灣對《刀塔傳奇》提告,瞬間從原告轉爲被告的心境不知是何等奇妙!
▲右圖:《全民魔獸》遊戲畫面(圖片源自:全民魔獸官網)
▲左圖:《爐石戰記》遊戲畫面(圖片源自:爐石戰記官網)
▲右圖:《臥龍傳說》遊戲畫面(圖片源自:臥龍傳說官網)
而暴雪自《刀塔傳奇》上線以來遲遲未對其採取行動,讓許多人都在問:「爲什麼現在纔再告?」,雖然臺灣暴雪公關林峰言的官方說法是,比較信任臺灣智慧財產權的訴訟環境。但你知道,因侵害他人權利而所需負擔的損害賠償,有時,常依侵害方於該階段的營業額之特定比例來計算,根據統計,《刀塔傳奇》的營業額推估,光是兩岸市場的規模單月營收就可達13億臺幣,暴雪現在提出告訴的用意,讓人不禁聯想到『羊總是要等肥了,再來宰!』,總是要等你賺夠了,才能賠得多!
根據暴雪的官方新聞表示,涉嫌抄襲《魔獸爭霸》及《魔獸世界》多個知名重要角色及部分經典遊戲世界場景,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等,向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刑事告訴。首先,就先讓筆者從著作權的角度,帶您看看是哪些抄襲,讓暴雪如此憤怒!
▲左圖爲魔獸世界的角色人物(伊利丹•怒風)(圖片源自:魔獸世界官網)
▲右圖爲刀塔傳奇的角色人物(敵法師) (圖片源自:刀塔傳奇官網)
一個遊戲的核心,便是由許多角色人物與遊戲場景串起的故事所構成,而這些角色人物、遊戲場景的創作設計,甚至到整個故事的串聯都可以是著作權保護的標的。《刀塔傳奇》製作公司王信文執行長在去年受邀來臺進行演講時,更表示過:「我們的製作團隊都很喜歡《魔獸爭霸》的DOTA 系列,因此一開始是有抱着以同人(二次創作)遊戲來製作的心態。」,於是,在比對暴雪知名遊戲角色與刀塔的遊戲角色後,其實不難發現爲何暴雪提告訴訟項目有「著作權」這一項。
一夜之間,刀塔「燃燒的遠征」中途熄火了!
除了著作權的侵害外,讓筆者疑惑的是,刀塔究竟如何侵害暴雪的商標?畢竟刀塔傳奇的Logo,與暴雪的商標可是有很大的差異!於是,筆者繼續細查暴雪在臺灣申請的商標,便發現暴雪目前在臺灣已註冊有81件商標,其中,不乏許多與知名遊戲相關,如魔獸世界、暗黑破壞神、爐石戰記與暴雪英霸等。眼尖的筆者,隨即發現暴雪有註冊「燃燒的遠征」字樣的商標,其類別包含有9、16、28、41等,講白一點,這些類別都和電腦軟體操作與其應用相關(如電腦遊戲軟體、電子式使用手冊)。
▲暴雪註冊的「燃燒的遠征」商標(圖片來源:翻攝於網路)
▲《刀塔傳奇》遊戲的操作畫面(圖片拍攝自原作者)
▲上圖:拍攝自2015年3月24日晚間8點左右
▲下圖:拍攝自2015年3月25日凌晨1點左右
爲什麼這個「燃燒的遠征」字樣的商標,如此重要?因筆者發現,在刀塔的遊戲操作畫面中,『莫名其妙地剛好』就有「燃燒的遠征」的字樣,最讓人覺得刀塔作賊心虛的是,在筆者(25日)完稿之前,刀塔隨即已進行了一次遊戲更新,更新後,「燃燒的遠征」的字樣已改成「英雄的遠征」,至於,爲何要『儘速地』進行這次更新,相信各位看倌們心裡應該有數。
針對「燃燒的遠征」這個商標字樣,暴雪提告就有絕對優勢嗎?「燃燒的遠征」是在民國95年10月申請,96年8月完成註冊,而暴雪的魔獸世界-燃燒的遠征資料片是在95年12月開始宣傳,令筆者疑惑的是,「燃燒的遠征」這5個字是否含有『說明性文字』的意味,如果是的話,照理說應該是不能被覈准的,除非是「燃燒的遠征」商標在申請前就已經是衆所皆知的著名商標文字,至於爲何覈准?這中間其實是有很多地方可以被討論的。
暴雪必勝,刀塔必倒?
雖然網路上的玩家們一片倒的認爲暴雪必勝,刀塔必倒!但迴歸到智權面的角度來看,在侵權與否的判定過程中,還是要看雙方提起的證據,以及法官對於遊戲內容的認知,這其實還有很多模糊的空間尚未明朗,所以這場訴訟勝利女神會對誰微笑,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但我想,萬一要是刀塔勝訴了!廣大的鄉民們,可又要筆戰臺灣是座鬼島了。
新聞來源:智由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