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蕩夫新婚夜網路狂約炮劈腿2女 法官因1理由判賠百萬
淫蕩夫新婚夜網路大約泡、再劈腿2女,法官以他「一而再、再而三」判賠百萬。(資料照片)
賴男去年2月登記結婚,妻子控告他新婚夜忙在網路約炮,4個月後與「前女友」複合,5個月後劈腿薛女;此外,網路足跡遍及交友APP四處約炮,與7女對話露骨、互傳不雅照,侵害配偶權益,她怒向老公求償100萬、「前女友」及薛女各70萬及30萬元,法官以賴男「一而再、再而三」判賠100萬、兩女各賠償3萬,但各與賴男有一方給付即可,全案仍可上訴。
賴妻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控告丈夫在去年2月18日與她登記結婚,搬進她住處同住,居然當天深夜就忙着到交友APP四處約炮,網路足跡遍及各大交友APP,甚至從兩人交往到結婚當天,不斷劈腿。
賴妻指控,老公在新婚隔天就「半失聯、失蹤」,封鎖與她的臉書、IG等通訊軟體,偶爾會用Line迴應,她只能用手機傳簡訊給他,多次要求他履行同居義務,他都置之不理。她在110年6月25日自老公的「前女友」處得知,老公早在2019年5月就與「前女友」複合了,兩人直到110年4月中都還有性關係。
賴妻說,她在臉書搜尋賴男的網路蹤跡,竟發現薛女不但在臉書貼文標註賴男,還放閃秀恩愛,表明兩人搬新家,「要過真正的2人世界」,女方親友紛紛留言祝福,貼照內桌上有賴男的手錶、香菸及保健食品等;薛女在生日貼文,還秀出賴男照片,暱稱爲「親愛的」。
賴妻說,她在110年7月2日晚間用Line傳訊息給薛女的妹妹,豈料,薛妹竟稱賴男爲「姊夫」,甚至薛女也親自證實,兩人在交往,而且打算結婚。
此外,賴妻還拿出網路截圖,證明老公從婚前到婚後到處在交友APP與7女約炮,不但對話露骨、還互傳性器官照片。
賴妻以老公與「前女友」、薛女有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還在交友APP與多名女子約炮,嚴重破壞她婚姻圓滿狀態、侵害配偶權,導致她身心飽受打擊,對老公、「前女友」及薛女提起請求損害賠償訴訟。
賴男否認外遇,辯稱薛女是他的直銷上線,他與「前女友」、薛女都沒有發生性關係,還供稱夫妻登記結婚當天就不歡而散,他已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
「前女友」則辯稱,她不知道賴男已婚,未看過他的身分證件,也未聽賴男提過,得知後就跟他沒任何關係。薛女說,她與賴男是直銷公司上下線關係,她只有服務健康食品輔導。
法官認定,賴男與妻已登記結婚,兩人有婚姻關係,薛女及「前女友」是在不知賴男已婚狀況下,過失行爲侵害賴妻的配偶權;而賴男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故意行爲,判賴男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前女友」賠償3萬元、薛女賠償3萬元,而「前女友」及「薛女」各是過失侵權與賴男的故意侵權而對賴妻造成傷害,兩女各與賴男有一方給付,另一人即可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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