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強制查封涉案房產
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對一起合同糾紛案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依法採取強制查封涉案房產措施,依法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據瞭解,在南京某工程有限公司與營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糾紛一案中,經滁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營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支付南京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500萬元及利息。因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查封並評估拍賣被執行人名下的300餘套房屋。
當天,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前往被執行人營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營口市鮁魚圈區某大廈開展評前準備工作,現場覈實300餘套房屋佔用、使用、租賃等情況,並張貼查封公告50餘份。
下一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將對已經出售但未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的房屋執行異議審查,如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將依法解除房籍查封。對未出售的房屋依法選取評估機構,進行資產價值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後,掛網拍賣,並組織雙方進行執行調解工作,爭取兼顧各方當事人權益,彰顯法律的公平、公正。
(來源:營口市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