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 全場民衆黨員高舉選票 9成贊成修黨章「確定黨代表制」
臺灣民衆黨8月2日於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召開黨員大會,並修改黨章,增訂黨代表選舉相關規定。經統計後,投票人數總計5141人,同意票4668人,不過並未表決不同意票,最後認定超過9成同意,因此黨章通過。
民衆黨稍早宣佈,截至14時20分,共有2610位出席,2531份委託書,總計5141人,已達法定門檻。不過媒體詢問,黨員總人數多少?民衆黨發言人蔡峻維表示,中評會日前通過人數爲8068人,因今日現場報到人數仍在統計中,統計確認後再向外界報告。
柯文哲會前被問及是否擔心出席黨員數?他表示,當然要有信心,剛剛進來發現人還不少,應該有信心。柯文哲指出,今天最重要是通過章程,開始選黨代表,不太可能每次運作動員幾千人,今天最主要目的通過黨代表選舉辦法,儘快年底前開黨代表大會,選出中常會,讓黨可以運作;他坦言,新興政黨剛成立,然後選舉完,一路跌跌撞撞,儘量把該做的事情做完。
▲民衆黨採用舉手投票。(圖/記者湯興漢攝)
新版章程草案第11條規定,「本黨以黨員代表大會爲本黨最高權力機關,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由黨主席召開臨時會」。章程第12條規定,黨員代表包含「當然黨員代表」及「票選黨員代表」,任期爲2年,且任一性別以不低於全數三分之一爲原則。當然黨代表包括立法委員、直轄市市長、議員、中央委員、中央評議委員、中央黨部秘書長等;票選黨員代表席次至少100席,候補20席,由具資格之黨員票選產生。黨員代表每屆應選人數及資格認定等選舉辦法,由中央委員會另訂之。
黨秘書長謝立功宣讀新章程後,全場民衆黨員持手環舉手投票,受委託者另有票卡投票,全場黨員高舉選票,經過志工拍照後,協助統計人數。最後統計,投票人數總計5141人,同意票4668人,不過並未統計不同意票,最後認定超過9成同意,因此黨章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