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收連降兩年 高管變動頻繁 華夏銀行一年多被罰款逾2000萬元

(原標題:營收連降兩年,高管變動頻繁!這家銀行一年多被罰款逾2000萬元)

作爲全國唯一一家由製造業企業發起的股份制商業銀行,華夏銀行2024年以來高管變動頻繁。據該行2023年業績快報顯示,其營業收入已經連續兩年下降,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速在已公佈業績快報的A股上市銀行中墊底。而在銀行股大面積破淨、淨息差持續下滑的背景下,華夏銀行當前市淨率在42家A股上市銀行中排名倒數第三。

此外,《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髮現,自2023年1月1日以來,華夏銀行地方分行因違法違規行爲頻繁被監管處罰,一年多時間裡,多家分行被處以罰款合計逾2000萬元。

短期內高管變動頻繁

公開資料顯示,華夏銀行於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首鋼總公司(現已更名爲“首鋼集團有限公司”)獨資組建成立的全國性商業銀行,是全國唯一一家由製造業企業發起的股份制商業銀行。2003年9月,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交易,成爲全國第五家上市銀行。

3月6日,華夏銀行發佈的公告顯示,該行於3月4日召開了2024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選舉郭鵬爲該行職工監事,任期自2024年3月4日起,至第八屆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今年以來,華夏銀行已多次發佈關於高管變動的相關公告。1月13日,華夏銀行公告稱,因工作原因,關文傑辭去該行執行董事、行長、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自1月12日起生效;2月20日,華夏銀行公告稱,因到齡退休原因,王明蘭辭去該行監事會主席、職工監事及監事會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自2月19日起生效;2月23日,華夏銀行公告顯示,聘任韓建紅、唐一鳴爲該行副行長。

值得一提的是,華夏銀行現任董事長李民吉自2017年4月履職以來,即將任滿7年。根據原銀保監會2019年12月19日發佈的《關於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迴避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重要崗位管控,建立關鍵人員和重要崗位員工輪崗制度,對於在業務運營、內控管理和風險防範等方面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各級管理層成員等,應嚴格實行輪崗。其中,輪崗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7年。這意味着,李民吉面臨監管規定的輪崗要求。繼多位高管短期內職位變動之後,華夏銀行董事長未來人選也成爲市場關注焦點。

營業收入連續兩年下降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華夏銀行2023年度業績快報公告顯示,報告期內,集團實現利潤總額354.39億元,較上年增長5.53%;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63.63億元,較上年增長5.30%。資產總額42547.66億元,較上年末增長9.09%。負債總額39330.04億元,較上年末增長9.96%。截至報告期末,集團不良貸款率1.67%,較上年末下降0.08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60.06%,較上年末提高0.18個百分點。

從業績快報公佈的具體內容來看,2023年華夏銀行多項指標出現下滑。其中,該行營業收入已經連續兩年下滑,2023年度同比下降0.64%,2022年則顯示這一指標同比下降2.15%。2023年,該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同比減少0.59%。此外,儘管該行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實現1.48元/股,同比增長3.50%,但其增速在已經公佈2023年業績快報的銀行中墊底。

與上年相比,華夏銀行2023年業績快報披露的營業利潤、利潤總額、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等多項指標同比增速均出現不同程度降幅。其中,該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同比增長率由2022年的7.43%,銳減至2023年的-0.59%;該行撥備覆蓋率2022年一度大幅提高8.89個百分點至159.88%,而2023年上升0.18個百分點至160.06%。

Wind數據顯示,華夏銀行當前市淨率爲0.36,在42家A股上市銀行中排名倒數第三。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華夏銀行股價自2024年開年以來累計上漲超過了10%。

地方分行頻遭處罰

在營收連降兩年的同時,華夏銀行內控問題頻出,自2023年來,其多個地方分行受到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罰款累計超過2000萬元,其中百萬元以上罰單6起。處罰機關包括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及原銀保監會等。

截至目前,在華夏銀行地方分行受到的行政處罰中,最大一筆罰款來自於華夏銀行北京分行。2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包括華夏銀行北京分行等多名被處罰當事人,因存在“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不到位,資金被挪用”“個人農業擔保貸款存貸掛鉤”“流動資金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資金被挪用”“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採用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不規範”“保險代理未開立獨立的佣金收取賬戶”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於2024年2月6日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其中包括:對華夏銀行北京分行處以警告並罰款合計461萬元,對其他當事人處以警告或警告並罰款1萬元至20萬元不等。

2023年11月20日,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因爲“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的;違反規定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的”等違法事實,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分局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305.85元,處1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處罰決定。

2023年11月15日,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因“違反規定辦理結匯業務、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被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處以警告、處罰沒款人民幣234.45萬元。

2023年9月26日,包括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等多名被處罰當事人,因爲“風險分類不準確;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票據業務保證金來源合規性審查不嚴;虛增存貸款;貸款‘三查’不到位”等違法違規事實,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廈門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華夏銀行廈門分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280萬元。

針對華夏銀行業績變動、資產質量、全年風控等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致電、致函採訪,該行工作人員曾於3月5日回電稱將盡快研究並回複相關問題。截至本報記者發稿,華夏銀行方面尚未回覆。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高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