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交保後爆多本護照 王尊侃搶發澄清聲明卻害了她
臺北地院第三度召開接押庭,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右)在庭審後遭裁定羈押禁見,應曉薇3日凌晨移送臺北看守所。(杜宜諳攝)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同案證人王尊侃一直引發外界關注,雖然她2日在法庭上澄清沒有跟對方同住且交保後也沒有聯絡,但2024年12月27日應曉薇交保當天爆發護照爭議時,王代她發表聲明成爲檢方聲押理由之一,應女最後也遭北院認定有串證之虞羈押禁見。
北院之前交保裁定論知應曉薇「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應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爲」
但檢察官在法庭上指控,王尊侃與應曉薇關係親密,設籍於應曉薇所有的房屋內工作及生活上密不可分,彼此之接觸互動,自可隨時、隨地、於不受外界監督之私領域進行,工作業務內容亦與本案犯罪情節高度重疊,交保裁定的諭知顯無足防免共犯、證人間勾串之可能。
檢方也表示 ,應曉薇偵查期間,大量刪除與沈慶京及證人王尊侃等人之通話紀錄,而沈及王尊侃亦同步刪除與應曉薇之通話紀錄,顯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事實。12月27日應曉薇交保當天爆發護照爭議時,王尊侃代其發表聲明等情,她與王尊侃於工作及生活上密不可分,有有羈押之必要。
但應女及律師2日在法庭上反駁,應與王並非住在同一處所,且應女還委屈地向法官說,遭羈押4個月後起訴獲交保後,她非常害怕,都沒有使用手機只借用哥哥手機通話與家人聯絡,她還多次澄清與王尊侃沒有見面聯絡,不會串供,但法官最後仍裁定將她羈押。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