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長蛆 前國中校長無罪確定 「心靈受創」獲刑補逾22萬
時任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因營養午餐案遭羈押56天,獲判無罪確定,他聲請刑事補償,臺灣高等法院以每天4000元計算,准予補償22萬多元。本報資料照片
2011年新北市積穗國小營養午餐桶長蛆,檢調查出有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時任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遭羈押56天,一、二審法院判他有罪,後來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他聲請刑事補償,臺灣高等法院以每天4000元計算,准予補償22萬多元。
曾茂山請求刑事補償並表示,受羈押時54歲,羈押期間他有皮膚病、血壓飆高送急診,所以身體損失也很嚴重,交保之後回去常常做惡夢,睡不好覺,羈押造成他身心靈嚴重受創,身爲教育人員是最大的痛,再多的彌補,過去的損失都沒辦法彌補。
高院考量當時新北地院法官所爲羈押、禁見處分雖無違法及不當之處,但羈押、禁見之處分對曾茂山不僅在心理上造成嚴重打擊,對名譽、信用等人格權之損害亦甚重大,補償每天4000元,羈押日數爲56日、補償金額合計22萬4000元。
營養午餐案,當年檢方查出38名中小學校長 、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其中14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去年9月最高法院針對劉創任等6校長判刑確定,另4人撤銷發回更審。
另時任網溪國小校長潘教寧、林口國小校長蕭茂生及中和國小校長傅育寧、集美國小校長吳永裕等9人獲判無罪確定。業者李慕柔等4人,遭高院更一審分別判處6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可緩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