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案遭判2年定讞將入獄 魏應充聲明: 自始至終問心無愧

▲頂新、味全混油案定讞。(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味全混油案二審宣判27日出爐,前董事長魏應充遭判2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其委任律師餘明賢對此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在法律許可下,將不排除提出再審跟非常上訴。」魏應充得知判決結果後,也發出聲明,「自始至終都問心無愧,未來也將繼續做一個手心向下的人,持續行善、關懷臺灣,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幫助。」

臺北地院去年3月一審依詐欺取財等罪將魏應充判處有期徒刑4年,味全判罰1550萬元,全案經上訴,智慧財產法院28日宣判,合議庭僅就98配方調和油部分有罪改判魏2年徒刑、頂新制油前總經理常梅峰1年6月,全案定讞。

▼魏應充代表律師餘明賢。(圖/資料照/記者孫曜樟攝,下同)

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認爲,味全與頂新使用98配方調合詐騙消費者,若長期使用可能造成飽和脂肪酸攝取過量易造成心血管阻塞等危害不法所得高達6000多萬;依刑法商品虛僞標記罪及詐欺取財罪等判處魏應充2年有期徒刑,食品衛生法部分則是無罪,原因無證據證明,魏應充有容頂新公司使用大統公司攙混橄欖油葡萄籽油的行爲;前頂新總經理常梅峰則是被判處1年6個月,全案定讞。

▼魏應充爲自己絕無黑心、問心無愧。

餘明賢對此表示,「這判決結果,期間他(魏應充)最不捨的是所有員工,在這幾年來所遭受到的委屈和誤解。」公司律師陳彥希表示,「在標籤設計、上面記載、成分、表列,所有都符合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判決不影響營運。」 魏應充27日也發表聲明,「已在第一時間透過律師得知判決結果,感謝外界關心。對於這幾年的紛擾,自始至終都問心無愧。」

魏應充提到,「面對這些的磨難,將用誠心善意來面對,未來也將繼續做一個手心向下的人,持續行善、關懷臺灣,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幫助。 感謝法院能夠查明我們不是以低價採購來犧牲品質的人,能夠還給味全公司與員工清白,對於味全公司及味全同仁在這幾年來遭受到的委屈,感到十分不捨,不僅是工作受影響,生活家庭也遭受很多困難,希望能在判決後迴歸正常生活,免於外界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