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就可擁有媒體?
在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中,似乎一切都可待價而沽。今日的臺灣,媒體似乎成爲了另外一個自由市場的商品,價高者得標。最近針對壹傳媒交易案的討論,對「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的批評者認爲市場機制能夠汰弱留強,並將資訊來源的選擇權丟給了閱聽者。然而,閱聽者真的能自由選擇資訊來源嗎?在臺灣,這些傳播資訊的媒體,真的只要有錢就可以擁有嗎?
資本家的控制
事實上,閱聽者並非能夠自由選擇資訊來源。例如:我們每天在搭乘捷運或其他公共運輸工具時,車廂的裡裡外外的廣告,並不是我們自由地選擇看到什麼,而是廣告買家決定了我們每天眼前所看到的。
可是新聞與廣告不同,它代表民主社會的第四權,負責監督政府、民意代表及企業。這樣與公共利益如此關係重大的媒體產業,竟然要被臺灣最需要被監督的兩大產業-金控業及高污染石化業-入主,買家還是產業中剛好發生過內線交易背信及多次重大工安意外的代表財團。此外,媒體巨獸的旺中集團,不顧媒體言論集中化與壟斷之虞,仍想咬蘋果擴大媒體版圖,着實衝擊原本存在多元價值的媒體生態。
政府若允許這些產業入主媒體或擴大其對媒體的影響力,從此以往,看似來自自由民意輿論的新聞評論,實則爲某些利益集團的政治正確產物。先前旺中集團所製造的黃國昌走路工事件,也將會持續上演。這樣的結果將嚴重威脅臺灣過去所建構的言論自由與民主價值。此外,第四權的媒體本該保障全民公共利益,這樣特許現今壹傳媒買家的結果,將排擠其他的公共利益;這些社會應關注的公共利益,就像是煮蛙效應一般,被犧牲仍不自知。
近期即將來臺演講的全球知名「正義」論學者哈佛大學教授桑德斯 (Michael Sandel),在他的新書《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提醒着世人,自由市場應存在道德界限。這個道德界限就是:社會應該決定用什麼樣的價值來治理社會、公共財及公民生活的各領域。刻正,蘋果與壹傳媒買家的適格性問題,是臺灣民主發展的轉淚點,公民應該一同慎思自由市場的道德界限。臺灣社會真的願意接受這種前科累累的買家入主壹傳媒,而犧牲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嗎?
●作者袁明豪,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後研究員。ET論壇歡迎網友更多討論與聲音,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