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帶動我國股市活絡 賴揆拍板當衝降稅措施延長3年

賴清德表示,延長當衝降稅、擴大適用對象可維持市場交易動能。(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行政院1日院會討論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修正草案拍板通過當衝降稅措施自今年4月28日起,延長3年至2021年4月27日,擴大適用範圍證券商自行買賣的現股當衝交易。財政部進一步表示,本修正草案行政院將核轉立法院審議,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財政部說明,爲因應國際情勢證券市場變化,配合金融政策需要,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規定自106年4月28日調降現股當衝交易之證券交易稅稅率爲1.5‰,以活絡證券市場,提升臺股量能,並定明施行期間爲1年(至107年4月27日屆期)。

考量上開措施實施後,整體證券市場日均交易量及當衝交易日均成交值均有增加,確有助提升市場流動性,且當衝交易量增加可彌平調降稅率造成之稅收損失,爲維持我國股市交易動能及降低市場不確定性,財政部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修正草案,延長證券商受託買賣現股當衝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爲1.5‰延長至110年4月27日,證券商自行買賣之現股當日沖銷交易爲適用範圍。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自106年4月28日實施當衝降稅後,已有效帶動我國股市活絡,本次修正延長當衝降稅措施3年(期間爲107.4.28至110.4.27),並將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列爲當衝降稅適用對象,應可維持市場交易動能。請財政部及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