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酒企“炮轟”:電商平臺有店鋪售假!
又有酒企“炮轟”平臺售假。
今日,貴州金沙古酒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沙古酒”)發佈聲明,就拼多多及淘寶平臺產品亂價現象進行說明。
金沙古酒稱, 公司接到多名消費者關於低價從“拼多多”“淘寶”平臺購買的“金沙古”相關產品真僞諮詢。經公司覈實,該平臺多家店鋪銷售的“金沙古”產品多爲假冒。
金沙古酒表示,上述行爲嚴重損害了公司聲譽及消費者權益,給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經濟效益帶來了巨大影響。對此,金沙古酒做出聲明,主要涉及三點:
1.目前,僅“拼多多”“淘寶”平臺上“金沙古官方旗艦店”銷售的金沙古品牌產品爲正品,其他未經過公司授權在“拼多多”“淘寶”平臺店鋪銷售的“金沙古”相關產品均爲假冒商品,消費者購買使用存在重大風險。
2.爲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敬請廣大消費者通過官方公佈的渠道購買金沙古產品,切勿從“拼多多”“淘寶”等非官方授權平臺購買金沙古相關產品,以免自身合法權益受損。
3.公司會持續對“拼多多”“淘寶”等電商平臺店鋪銷售假冒金沙古產品的行爲進行清查,一旦發現該等違法店鋪,公司將對違法店鋪及存在過錯的電商平臺採取行政舉報、投訴或司法途徑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以維護公司產品的品牌形象和市場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3日,五糧液也發佈相關告知書稱,公司對消費者在線上平臺購買的148瓶產品鑑定中,假冒產品佔比達12%。五糧液表示,根據消費者提供的購買憑證,發現14瓶假冒產品部分來源於某大型電商平臺“百億補貼”頻道中的店鋪,佔假冒產品總數的77%,其餘4瓶來源於其他電商平臺中的店鋪,以上售假店鋪均非五糧液公佈銷售渠道中的店鋪。
事實上,今年以來,五糧液已經多次就線上平臺購酒事項提醒消費者。
今年3月,五糧液官網發佈聲明稱,公司近期接到多名消費者關於低價從某平臺購買的五糧液產品真僞諮詢,經公司覈實,該平臺多家店鋪銷售的五糧液產品爲假冒,上述行爲嚴重損害了五糧液聲譽及消費者權益。五糧液表示,目前,公司尚未在該平臺開設“五糧液官方旗艦店”,也未授權任何商家在該平臺開設的店鋪名稱中使用“五糧液”。
11月初,五糧液曾發佈致消費者告知書稱,近期接到衆多消費者關於在某些電商平臺“百億補貼”上購買的五糧液產品真僞諮詢,五糧液提醒消費者,請通過公司官網公佈的銷售渠道購買,在購買五糧液產品時請務必索要發票等憑證。同時,五糧液在告知書中表示,已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多個五糧液產品免費鑑定服務站,消費者在購買五糧液產品後可選擇就近站點獲得免費鑑定服務。
除了五糧液以外,今年10月,劍南春也公開發文直指電商平臺所售補貼產品來源複雜,“疑似爲回收拼湊銷售”。
劍南春的公告稱,公司收到多位消費者的反饋,稱對在電商平臺補貼購買的52°水晶劍南春(500ML、558ML)存疑,擔心產品來源不明或涉嫌假冒僞劣,主動詢問店鋪產品來源渠道,店鋪向消費者提供了劍南春授權書,消費者向公司覈實授權書的真實性,經公司覈查,其所提供劍南春授權書均系僞造。
劍南春表示,爲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公司對各電商平臺補貼的多個店鋪銷售的52°水晶劍南春進行採樣,經初步覈查,採樣的52°水晶劍南春來源繁雜,疑似爲回收拼湊銷售,公司已組織對採樣的52°水晶劍南春進行檢測和分析。
隨着電商平臺快速發展,電商渠道正逐漸成爲白酒行業銷售新渠道,但電商平臺通過折扣、滿減等形式吸引消費者,導致線上產品價格長期低於線下經銷商。此外,由於名優白酒網絡銷售過程中的電商平臺審查機制不健全、經營過程監管不到位等因素,電商平臺、直播帶貨、朋友圈營銷等領域頻繁出現網絡侵權行爲,已嚴重侵害到名優白酒的合法權益和知識產權。
業內人士指出,相關酒企的產品在電商平臺熱銷,有助於幫助經銷商去庫存,但由於價格紊亂同時可能出現質量問題,對白酒的品牌會造成一定衝擊。
責編:萬健禕
校對:劉星瑩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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