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噸位認定差異 蔡適應促制定適宜標準
蔡適應15日召開協調會,協助漁民解決老舊漁船噸數認定,與航港局相關規定不符的問題。(蔡適應辦公室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區漁會日前向立法委員蔡適應陳情,表示交通部航港局檢查漁船的方式改變後,造成部分漁民的老舊漁船分級上升,影響漁民捕魚的權益。蔡適應15日邀齊農委會漁業署、交通部航港局等單位召開協調會,蔡適應要求兩單位在7月底前,研議一套適宜的標準,提出老舊漁船的落日條款、再來實施。
基隆區漁會日前向蔡適應陳情,指部分漁船老舊,爲提升漁船的安全性加裝「船艏球、機艙棚上方、船體兩側浮力箱」,經航港局檢查,將這些加裝的設備算進漁船的噸數,造成CT3等級漁船變成CT4等級漁船,讓許多漁民需要向漁業署申請辦理變更漁業執照,而在辦理期間漁船不能出海捕魚,甚至變成CT4等級後,不能在12海哩內捕魚,嚴重影響漁民權益。
對此,航港局表示,現行新船舶出廠後、大部份沒有增改建問題,主要是過去的老舊船舶,由於增加「船艏球、機艙棚上方、船體兩側浮力箱」導致噸位超過原本漁業執照等級,這個部分新舊船隻確有不同。
農委會漁業署表示,依現行規定,增設減少航行阻力、增加船體浮力、穩定度,以提升安全性之結構物,是不納入汰舊噸數計算。
立委蔡適應表示,雙方針對舊船的噸位數,認定上確實有出入,而他希望交通部航港局和農委會漁業署今年7月底前,必須邀集全國漁會理事長、總幹事來研議一套適宜的標準,提出老舊漁船的落日條款、再來實施。蔡適應說,相關法規的修改和標準的訂定,他也會與漁民站在一起,保障每位漁民的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