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開型安養信託 衝破百億元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預開型安養信託」近年來發展迅速,就是預先與信託業簽訂安養信託契約,個人的資產於約定條件成立時才撥入信託專戶進行財產的管理與運用,爲養老資金的來源與運用方式預做安排,而爲鼓勵民衆預先成立信託,根據信託公會統計截至今年第二季止「預開型安養信託」受益人數已有5.5萬人,而其他信託業者所提供的各種整合性多元化信託業務也不斷創新。
呂蕙容進一步指出,現代社會中,離婚訴訟的調解筆錄或離婚協議,通常會訂有子女探視權的條款,並訂有違反時之違約金罰則,但違約金求償曠日廢時,若是一方爲外國人時,海外資產強制執行更是窒礙難行,此時對子女有親權的一方若能預先將一定資金交付信託,以作爲對他方不履行的保障,將可減少離婚民衆因求償違約金而進入訴訟程序的麻煩,降低社會成本。
呂蕙容表示,「探視權信託」的發展可說是與人類的想像力相媲美,並可達到信託2.0的目標政策,它可把未具有親權父母親探視的權利制度化,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權益。若是訂有「探視權信託」的話,違約的一方會被受託人自動扣款繳到另一方的信託帳戶,但如果沒有信託就不一定能從違約的一方收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