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憲推動《宗教團體法》草案 臺南四草興天宮與宗教團體代表交流

▲前內政部長、民進黨宗教委員會召集人余政憲,15日前往臺南四草興天宮,與在地宗教團體代表進行交流。(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前內政部長、民進黨宗教委員會總召集人余政憲,15日前往臺南四草興天宮,促成推動《宗教團體法》草案,與在地宗教團體代表進行交流。

余政憲表示,內政部盼於今年立法院會期先行送審《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將宗教團體目前所遇到的糾紛暫時凍結10年(維持現況),他強調:「這是治標,未來仍得靠《宗教團體法》治本!」爲此,余政憲也將前往各縣市,與各地宗教代表進行交流、聽取意見。

目前現行管理寺廟的《監督寺廟條例》爲1928年立法,只規範佛、道等宗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卻須依《民法》規範成立財團法人兩者規範不對等。內政部曾於2013年研擬《宗教團體法》草案,卻被謠傳政府欲滅香,或插手介入宗教事務,最後導致各界強力反彈而無疾而終。

余政憲進一步說明,民進黨宗教委員會扮演的角色是政府與各宗教溝通平臺,舉例如早年以私人名義捐贈土地蓋廟先人過世後後代不予承認,想要討回土地,又或產生贈與稅問題;更多的是,在農地工業用地蓋廟,地目不符也延伸出糾紛,而擬定《宗教團體法》能儘可能將問題概括解決,故先行推動《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將宗教團體目前所遇到的各種糾紛暫時凍結10年,並安排到全臺各縣市與各界代表交流,舉辦公聽會聽取意見,在未來共同努力促成《宗教團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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