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銀擅扣存戶錢 恐觸背信罪
元大人壽年初發放年終獎金時,因金額算錯,要求元大銀行把已經轉給員工薪轉帳戶的錢全部扣回,下午再重新轉入修正後的獎金,律師認爲,過程未經存戶同意,恐觸犯背信罪。金管會銀行局表示,由於雙方薪資媒體轉帳契約應有相關約定,金額有誤可以直接扣回,因此應沒有法律問題。
銀行局表示,元大銀行向金管會說明,在1月25日中午12點,元大人壽要求元大銀行營業部辦理撥付年終薪資作業,元大銀在12點20分完成上傳整批入帳,12點50分元大人壽人資部門說,原來提供的檔案中有員工薪水有誤,要求元大銀把原來的轉帳衝正扣回。
元大銀指出,元大人壽人資部以書面指示確認後,元大銀就依照指示進行整批衝正交易,同時逐筆跟元大人壽人資部覈對後,由元大人壽在16點05分提供更新的薪轉明細給元大銀行營業部整批上傳,16點35完分成更新全部媒體薪轉作業,沒有造成客戶損失。
銀行局認爲,銀行辦理整批薪資轉帳作業及存款業務,均會與客戶辦理存款戶相關契約,並依照客戶指示辦理,元大人壽和元大銀行定有薪資媒體轉帳契約,但元大人壽那邊金額有誤,纔會有轉入、轉出、再轉進問題,應該都會在相關契約上有約定好,元大銀行依照相關契約和客戶指示辦理薪轉作業帳戶更正,應沒有背信罪問題。
據瞭解,元大銀行包括一般開戶和薪轉戶都使用同一份合約,合約書內容明載「凡他人存入款項因誤寫帳號或戶名致誤入客戶帳戶,或因貴行處理錯誤致存入客戶帳戶者,一經發現,貴行得逕自客戶帳戶內扣除更正之,倘存入款項已被支用,一經貴行通知,客戶應立即退還。」相關人士指出,條款裡僅寫出「誤寫帳號或戶名」致誤入客戶帳戶,「誤寫金額」並不在可逕自扣除客戶帳戶存款範圍內,若進入法律程序,是否觸法恐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