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候補等“三虎”,同日被開除黨籍!

4月22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3名中管幹部被開除黨籍,分別爲:

工信部原黨組成員,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原總經理凌成興;

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原副主任,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秀隆。

中紀委通報3人被開除黨籍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3人均在去年10月官宣被查,且均涉嫌受賄犯罪。此外,凌成興還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凌成興

被開除黨籍

4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黨組成員,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原總經理凌成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凌成興被通報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經查——

凌成興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接受他人提供的生活服務保障;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爲親屬在入職入學等方面謀取利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

違規收受禮品,爲親屬在交通、醫療方面謀求特殊待遇;

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家屬失管失教;

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靠煙吃煙、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工錄用、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凌成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凌成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凌成興曾任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書記

據公開簡歷顯示,凌成興,男,漢族,1957年10月生,江西上高人,1977年1月入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早年在江西工作,曾任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2013年5月任工信部黨組成員,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總經理,2018年退休。

2023年10月23日,凌成興被查。

凌成興的昔日副手

何澤華也已落馬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凌成興被查後不久,他曾經的副手——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便被查。

何澤華曾任國家菸草專賣局副局長

何澤華2003年7月起任國家菸草專賣局副局長。任職近11年後,2014年3月退休。

退休9年後,也就是2023年1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何澤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而在2013年5月,凌成興任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時,何澤華已任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近10年。

2023年11月1日,何澤華被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何澤華利用擔任江蘇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經理),安徽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安徽中煙工業公司總經理,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何澤華離職後,利用原擔任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蘇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經理)等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

被開除黨籍

4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陝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韓勇被通報大搞權錢交易

經查——

韓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不敢擔當鬥爭,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活動;

違背組織原則,任人唯親唯利,賣官鬻爵;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低價購房;

違規干預和插手執紀執法活動;

家風不正;

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幹部任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韓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韓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韓勇曾是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據公開簡歷顯示,韓勇,男,漢族,1956年10月出生。他曾在新疆、陝西等地任職。

2015年4月,韓勇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書記、政委,中國新建集團公司董事長,明確爲正部長級。2016年1月,韓勇赴陝西工作,擔任陝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2022年3月,他擔任第十三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直至2023年3月。韓勇是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2023年10月19日,韓勇被查。

韓勇落馬第二天(10月20日),陝西省委召開常委會(擴大)會議,通報中央對韓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會議強調,要以韓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爲鏡鑑,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爲戒,保持警鐘長鳴。

曾擔任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組長

督導孫小果案

值得注意的是,韓勇在陝西省政協主席任上,還擔任過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組長。

據媒體消息顯示,2019年4月,韓勇作爲中央第20督導組組長,進駐雲南省。督導組進駐期間,昆明市打掉了孫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伙。孫小果案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中央督導組在督導中發現孫小果案背後存在較多問題,遂將該案作爲重點案件向雲南省交辦。

孫小果被審現場畫面

同年5月,中央第20督導組向雲南省反饋督導情況,專門聽取了孫小果案件情況彙報,要求雲南省委組織精幹力量,依法嚴懲、深挖徹查到位,把該案辦成鐵案,中央督導組將適時組織“回頭看”。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秀隆

被開除黨籍

4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秀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張秀隆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經查——

張秀隆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中優親厚友、以權謀私,造成不良影響,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不正確履行職責,盲目高額舉債;

將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秀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秀隆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報道,張秀隆出生於1958年5月,湖南懷化人,1975年10月參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學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經濟師。

2013年起相繼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2022年退休。

2023年10月21日,張秀隆官宣被查。

35歲便上任縣委書記

還曾高調公開退贓

據報道,張秀隆31歲被提拔爲副處,34歲任河池地委副秘書長。1993年,35歲的張秀隆離開地委大院,前往巴馬縣任縣委書記。在當時,他是河池地區最年輕的縣委書記。

在巴馬時,張秀隆身邊不乏“圍獵”者,他也曾高調公開退贓。好幾次,老闆給張秀隆塞紅包,金額數萬元。事後,張秀隆通知工作人員,原封不動把錢退回去。此外,他還多次將名煙名酒等禮品上繳。不過,此後仕途中,張秀隆走上了更高崗位,手握更大權力,按說“圍獵”者不會少,卻再沒有公開退贓的舉動。

值得一提的是,張秀隆被查前一個多月,南寧市政府原副市長劉爲民主動投案。1998年至2003年,張秀隆任南寧地委副書記,南寧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其間,劉爲民任南寧市郊區政府副區長,南寧市農業局副局長、局長。兩人當時是上下級關係。

來源:中宏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