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中心回饋金肥包商 市府:從寬認定
給市府公益回饋能挪支買茶葉?北市議員昨指出,北市運動中心每年應回饋公益的三%營業額,被承包業者挪支買辦公室茶葉、員工制服,甚至回饋母企業,但市府都說「OK」,有圖利嫌疑!北市府迴應,因契約未限制,從寬認定。
北市府爲推廣全民運動,鼓勵室內年長者、身心障礙者、學童與其他弱勢族羣能多接近運動設施,在各運動中心外包過程中,契約內多明訂「公益條款」章節,要求業者必須提撥年營業額三%辦理相關事宜。
但經市議員黃平洋調閱九十九年度資料發現,諸如南港運動中心從下午茶費用、辦公室茶葉、員工制服、印表機耗材、報紙全用公益費用支出。士林運動中心則贊助自家YMCA暑期營隊簡章、海報與營隊制服等超過十二萬支出。
萬華運動中心也以桌球場租費用減半,一年優惠贊助地區桌球協會三六一天八十餘萬。而綠建築參訪活動,實際僅八九一人蔘與,卻報二四八八○人,浮報近一二○萬,市府照樣同意。
其他包含印員工名片、員工加班津貼、單位ISO稽覈,甚至業者七十萬刷卡手續費全都入列。總計近三千萬公益回饋金,更有超過半數被運動中心用於本身課程行銷,公益目的蕩然無存。
市議員戴錫欽也質疑,「業者行銷關市府什麼事」?市府讓業者行銷費用混在公益費用支出,根本是公然允許「掛羊頭賣狗肉」,幫廠商賺錢。
體育處處長孫清泉迴應,承包契約中公益條款並未明訂使用項目。考量運動中心已有諸多「公益」回饋,市府在覈備業者公益費用支出時確實從寬認定。未來與業者重修契約時,會去除「公益條款」字眼,做更明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