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13鄉鎮遭偷倒廢棄物 9人被收押起訴
廢棄物非法集團與地主、土尾仲介配合,以合法掩飾非法,在雲林縣13鄉鎮傾倒、回填營業廢棄物,造成全縣過半鄉鎮的農地、魚塭遭污染,雲林地檢署15日表示共查獲董姓主嫌等50餘人,向法院聲押9人獲准,全案於日前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廢棄物非法集團與地主、土尾仲介配合,以合法掩飾非法,在雲林縣臺西、口湖、水林等13鄉鎮傾倒、回填營業廢棄物,造成全縣過半鄉鎮的農地、魚塭遭污染,雲林地檢署15日表示共查獲董姓主嫌等50餘人,向法院聲押9人獲准,全案於日前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接獲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移送案件,去年5月22日凌晨4時許,在雲林縣水林鄉蕃薯村附近產業道路,查獲林姓、李姓、劉姓司機駕駛裝載有營建廢棄物的3輛砂石車,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其廢棄物數量相當多,認爲有擴大偵辦必要。
檢方隨即指揮雲林縣警方、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雲林縣政府相關單位溯源,破獲以董姓、賴姓、鍾姓男子爲首的營建廢棄物非法集團,連同清運司機、地主、土尾仲介等人,共查獲57人。
地檢署表示,本案查獲3輛砂石車後,經3次搜索、2次現場勘驗,再查獲董嫌所經營的土資場、賴嫌的企業社,以及經營車隊、工程公司的鐘嫌及司機9人,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22日被查獲止,與52名地主、土尾仲介配合,以合法掩飾非法方式,在雲林逾半鄉鎮傾倒營建廢棄物。
地檢署說,雲林縣內的臺西、口湖、水林、麥寮、四湖、東勢、元長、虎尾、斗南、褒忠、莿桐等13鄉鎮,有超過25筆土地被傾倒、回填廢磚屑、廢磁磚、廢水泥塊、廢鋼筋營建廢棄物,多達上百車次,地點包括農地、魚塭,甚至竊占河川地、水利用地、交通用地、保安林地,進行營建廢棄物堆置、回填,危害重大。
地檢署陸續傳喚6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3名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9名獲准,其餘4名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另地主、土尾仲介52名分別以2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部交保金額累計超過300萬元。並查扣拼裝車2臺、砂石車4臺、挖土機6臺、現金4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