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出生無法取得公民權?學者:川普行政命令涉及違憲
照片爲美國白宮官網截圖
美國總統川普就任,立刻簽署行政命令,使非法移民以及非永久居留者的孩子,即使出生在美國,都無法取得公民身分。此一命令在簽署的30日後生效。學者認爲,這應該涉及違反美國憲政了。
政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川普總統自行解釋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的「在美國管轄範圍內」(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他自行區分不同類型的「出生公民權」。但是從文義上,完全看不出川普是怎麼推導出來的:同樣在美國境內生孩子,生母是非法移民、學生短期簽證、工作簽證、永久居留,哪個不是 「在美國管轄範圍內」?
廖元豪指出這也是另一個憲法議題:政府部門可以解釋憲法,甚至與法院的解釋不同。這種部門主義,到底有沒有違憲,就看法院會糾正,或是法院也看風向改變見解。廖元豪認爲川普這派的解釋太離譜了,法院應該不會接受,不過近年來什麼都可以變,誰也不敢說死。
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指出,美國司法有迴歸憲政主義的跡象,也就是行政部門的權力來自憲法與法律,法律不應該由行政部門解釋,最重要的變化是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一月認定「網路中立規則」超出法律授權,實質意義是司法權轉向制衡行政權。根據此一立場,司法體系不必理會行政部門對憲法的解釋,至於司法會怎麼看待川普總統對公民權的認定,應該很快會有人提出訴訟,到時就知道答案。
廖元豪也提到,有些中文媒體居然標題下成「綠卡飛了」,其實綠卡不是公民權,也不是美國國籍證明,只是永久居留權。綠卡持有者的身分,依然是外國人(alien)。早期的綠卡,上面還是以 Resident Alien 爲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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