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雙法三讀 邱議瑩:努力近10年嘉惠更多病人
立法院會今(4)日三讀通過再生醫療雙法。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說,努力近10年終於完成再生醫療雙法三讀,除用於癌症治療,也可修復脊髓細胞等,嘉惠更多病人,提供明確法源依據,以保障患者。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再生醫療雙法,新法賦予再生醫療研究發展、技術管理、細胞源頭管等法源依據。新法明定,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再生醫療,違者最高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
抗癌成功的邱議瑩在法案三讀後發言表示,2015年臺灣一名鼻咽癌四期的病友Casper在國發會平臺發起連署「癌症免疫細胞療法修法法案」,希望將病友留在臺灣治療,5000人門檻僅花8天就成案。從2015年連署推動那一天,她也正式研議推動癌症細胞免疫法案。
邱議瑩說,從草擬「特管辦法」到推動再生醫療雙法,她努力近10年時間。三讀後除用於癌症治療外,細胞治療可應用的疾病治療增多,如利用細胞治療急性心肌梗塞、心肌炎、腦中風,或者用來修復受損的脊髓細胞、膝關節軟骨缺損、糖尿病慢性傷口等,近來細胞治療的修復在臺灣已有初步成效。
邱議瑩指出,這些再生醫療相關治療技術、適應症的品質跟效用如果能提升,再加上醫療院所業者有多元參與管道,未來在法規完善的管理下,將會嘉惠更多病人,讓病人有更多一種醫療選擇,並提供明確的法源依據,爲患者帶來更好保障。
邱議瑩表示,再生醫療製劑條例三讀通過後,讓病人有更多接受尖端治療的選擇,也會因再生醫療製劑量產,而降低治療費用,減少家庭負擔。繼日本、韓國後,臺灣將成爲亞洲第3個爲再生醫療制定專法,並進行管理的國家,將正面助益臺灣推行接軌國際間再生醫療的發展,共創多贏局面。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說,作爲第一線臨牀醫師,很榮幸見證再生醫療雙法通過的歷史時刻,臺灣醫療以高品質聞名全球,近年再生醫療技術突飛猛進,在組織修復、慢性疾病治療都有很大潛力;癌症長久以來是臺灣人死亡主因,許多病患和家屬面對癌症、罕見疾病時,把希望寄託在這項科技上。
陳菁徽表示,第11屆立法院在第1會期就加緊腳步、成功三讀通過再生醫療雙法,將有更全面法規、監管機制保障安全性、品質與有效性,未來面對重症、難症、罕見疾病,多一個嘗試的機會,讓患者可安全、即時接受醫療技術協助。
民衆黨立委陳昭姿說,過去30年她都在癌症醫院工作,沒想到有機會見證再生醫療雙法三讀通過,醫療是進步快速的領域,但加諸於人體的治療必須經過安全與療效的把關。再生醫療費用動輒百萬以上,因此她堅持要在條文中,除維護病人權益外,還要加入考量醫療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