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與理想之間,《最佳利益》正義如何實現?

▲在一次次的案件中,兩人共同衝破危難,見證人性的善與惡。(圖/華視提供)

林玫玲/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臺灣首部律政職人劇《最佳利益》,最終回收視表現亮眼。全劇共十三集,以二十幾個案件推動劇情發展。案件多取材於臺灣社會的真實事件。每個案件的背後,都有引人深思的問題。由於節奏明快、觀點鮮明、人物性格強烈及具現實意義,故爲近年製作精良的臺劇

每一個人都要爲自己的選擇負責到底

縱火詐領保險金的黃正勝、劉榮光,從小與金牡丹一起長大。明知違法,也要燒掉祖傳的鞋廠,只爲了治癒她的女兒妞妞。在此案件,可以瞥見人性的光輝與友情的可貴,但也將無健保給付的孤兒藥、經濟蕭條、貧窮等社會問題,赤裸地展現出來。

對很多人來說,正勝是值得同情的,因爲他是爲了救人才出此下策。劇中菜鳥律師博昀就是這樣認爲。生活的困頓,讓他早年想過要搶超商,所以,他能理解正勝的心情。然而,資深律師方箏卻揭露貧窮不該是犯罪的理由之一。她說「貧窮是會把人逼到絕境,甚至心生歹念,即便如此,你還有選擇做與不做的權利。可憐不是能夠做壞事的理由,每一個人都要爲自己的選擇負責到底。」(第4集)在此,凸顯選擇與負責的重要──選擇是經過思考而做出的判斷與行動,由於出自人的自由意志,故必須負責到底。將自己的行爲推諉給命運或環境,都是不負責任的態度。

天心飾演王牌律師-方箏 。(圖/華視提供)

作爲長河律師事務所王牌律師的方箏,光鮮亮麗的職業與冷漠傲慢的態度,很容易讓人先入爲主地認爲她出生於優渥的家庭,但事實上,她是個孤兒。至此,博昀才能完全理解她所謂「可憐不是能夠做壞事的理由」。

網路霸凌造成的不可逆轉之傷害

直播主虐殺案,主要改編自南港女模命案。羅思彤,正是南港女模命案中被男友誣告爲主謀的樑思惠的化身。

彤的男友正勳,誣告她是虐殺閨密亞霓的主嫌,而正勳也是亞霓的男友。事發後,網友紛紛譴責她是爲了排名、粉絲和感情,教唆殺人。思彤傷心地說「你是我好朋友都不相信我,全世界沒有人相信我了。你們以前不是很喜歡我嗎?很愛看我的直播,還要送我禮物。爲什麼要我去死?我又沒做錯什麼事!」(第2集)被公司、粉絲、好友遺棄的思彤,站在頂樓,吶喊着「你們自以爲是的正義教會我,躲在網路世界,用鍵盤幫人定罪的人才最可怕。我只希望你們之後每一次留言,不需要再後悔,不需要按下刪除鍵。」(第2集)留言可以刪除,但死亡卻無法刪除。在絕望中,她選擇跳樓自殺。

現實中的樑思惠雖然沒有像思彤一樣選擇結束生命,但重獲清白的她仍遇到許多挫折。她表示整起事件影響了她的一生,因爲沒有人願意相信她,甚至連好友都質疑她,造成她心理極大的創傷。

殺人,是不可饒恕

在所有案件中,最令筆者惋惜的就是地下道隨機殺人事件。在地下道持刀殺人的裴俊英,有一個悲慘的童年。他殺了兩個人,其中一個是母親同居人陳順發。俊英的母親離婚後,男女關係複雜,有的同居人會毆打俊英、甚至性侵他,但母親對他的求救視若無睹,最後選擇離開他。離家後的俊英,四處流浪,後被安置在育幼院。雖然在育幼院有飯吃,卻不斷遭受霸凌。

爲了爭取減刑,他企圖以罹患解離性身心障礙矇騙衆人。後來方箏發現他在裝病,決定輸掉這場官司。那句「我會輸,是因爲我不想贏」(第4集),說明了方箏心目中的公平正義。身爲律師,理當爭取當事人的最佳利益,尤其是關乎殺人犯的人權案子更能讓知名度水漲船高。然而,方箏認爲玩弄生命不可饒恕、以牙還牙更不可效法,即使她知道俊英的童年。俊英生氣地說「法律解決不了陳順發,我解決那個垃圾有什麼不對!以牙還牙,很公平!」方箏反問「被你重傷致死的人呢?以牙還牙,讓他六歲的兒子來捅你一刀?」(第4集)

鍾承翰飾演實習律師-陳博昀。(圖/華視提供)

當方箏轉告俊英母親的話時,俊英傳達了一個童年遭性侵卻被母親遺棄的孩子的心聲。母親說會等他,但他嗤之以鼻:「等我下輩子啊。我應該是死刑吧。麻煩妳轉告她,在我最需要她的時候,她不要我,我現在也不需要,下輩子也不要。」(第4集)俊英殺了順發,似乎得到他想要的正義,但實際上他的傷痛永遠無法抹滅。倘若當時母親能稍微改變,或許悲劇就可避免。

當一羣惡少打死博昀的奶奶時,博昀那句「小孩就可以殺人不負責嗎?」(第11集)說明此劇對殺人者的厭惡。對他來說,「原諒兇手,用寬待取代憎恨」是天方夜譚,但也承認「這股恨意一旦失控,就會變成怪物脫閘而出,讓我們成爲下一個加害者、下一個兇手。」(第12集)

正義會遲到,但從不缺席

呼聲最高的教育部長候選人管育仁,強暴印傭辛蒂,最後卻因辛蒂的爸爸需要錢而撤銷告訴。之後,管夫人麗珊撞見他跟別的女人偷情,因而訴請離婚並要求取得小孩的監護權。性好漁色的育仁,是個疼愛孩子並深受孩子景仰的父親,在教育方面也頗有建樹。故,律師宋世傑對博昀提出一個問題:「一個殺人犯,私底下能不能做一個好爸爸?」(第7集)筆者認爲此事件還拋出一個問題,即「道德與專業,孰重孰輕?」尤其對身負教育重任的人來說。

後因孩子的願望,麗珊決定再給丈夫一次機會。辛蒂的案件,博昀始終耿耿於懷,此時方箏對博昀說「出來混的總有一天要還,法律管不了的,祂會管。」(第7集)此劇明確地給予育仁夫妻一個公正的審判,那就是在前往婦協會參加活動的路上,他們的座車遭到追撞,當場死亡。這時,博昀說出「正義會遲到,但從不缺席。人都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就算逃過法律,也會以另一種形式降臨,懲罰犯錯的人。」

歷經一年,理想國工安案件被判敗訴,頂冠建設必須賠償職工新臺幣一億五千萬。世傑接受採訪時,談到「其實不管早到晚到,正義它總是會到的,不過它滿愛遲到就是。」(第13集)

經由方箏、博昀及世傑等人,《最佳利益》傳遞給觀衆一個信念,那就是世間必有正義,而且因果報應絲毫不爽。

良心會告訴你答案

方箏追求效率與勝訴,博昀個性直率、富正義感。從指導律師方箏那裡,博昀學到專業和謹慎;方箏在博昀身上,看到對實現正義的堅持。在一次次的案件中,兩人共同衝破危難,見證人性的善與惡。

▲天心與鍾承翰在劇中所要傳達的正義理念,其實就是本於自己的良心,盡最大的努力。(圖/華視提供)

身爲頂冠建設辯護律師的方箏,發現頂冠偷工減料造成工地坍塌,導致職工死亡後,不禁產生困惑。一直以來,她的信念都是爲當事人謀求最佳利益。她問博昀「如果有件事你明知道是錯的,但現實的條件下你無法拒絕,你會去做嗎?」博昀回答「我不知道。方律,對錯這件事,會因爲人的立場而改變,但我相信問心無愧,或許覺得是對的。」(第13集)「問心無愧」成爲人的道德規範與行爲準則。所以,當頂冠負責人許孟雄對方箏說「妳對抗的不只是我,是整個社會、整個體制、還有妳想像不到的人。」方箏只是淡然地說「我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對抗誰,我做的事情,只是想要讓自己睡得安穩一點而已。」(第13集)睡得安穩一點,就是讓良心得到平靜。

博昀認爲「律師,一直走在是非黑白的界線上,一個不小心就會失控越界,我們能做的就是小心謹慎在自己的崗位上,依循法律規定,本於自己的良心,盡最大的努力。」(第13集)上述指出在名利誘惑下,一不小心,就會成爲像立廷那種,不惜犧牲他人以成就自己慾望的人。所謂良心,在反躬自省處即能發現。

正義尚未實現……

最終回在理想國BOT案,達到最高的戲劇張力。原以爲行賄名單將公諸於世、王怡安命案終將真相大白,沒想到不知情的徐檢,將方箏給他的隨身碟,交給卓主任,卓主任再將它轉給何部長,行賄名單的隨身碟再度落入孟雄手中。坐上主任檢察官的立廷,終於經由何部長的提攜進入政界。作惡之人似乎沒有得到懲罰,但徐檢早已將行賄名單備份……

倘若正義如此容易實現,那就無法彰顯它的難能可貴。相信第二季的《最佳利益》對正義理念,將有更精彩的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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