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走3分鐘就到了…網咖19歲員工「上班途中遭捅」慘死!姊見他躺血泊中崩潰
桃園一名19歲的劉姓男子28日凌晨準備到網咖上大夜班,孰料,路上卻遭35歲蘇男持刀猛捅身亡,原先傳出爲網咖常客的蘇男是借錢不成殺人,但警方發現劉男身上的錢財都沒遺失,懷疑案情不單純,要進一步調查釐清。而命案現場距網咖僅3分鐘路程,死訊讓劉男家屬感到相當悲痛。
根據警方調查,無業的蘇男平日遊手好閒、個性孤僻,長達5年的時間幾乎都以網咖爲家,缺錢時會打電話請家人送錢來網咖,近期蘇男父母疑似決定切斷金源,沒錢花用的他只好四處借錢。
▲蘇男換下沾有血跡的衣物,再到警局自首。(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事後蘇男換下沾有血跡的衣物,到警局自首,還得意洋洋地向警方表示,「我是熟客喔」。他供稱,因爲想向劉男借錢,纔會到距離網咖僅200公尺,約走路3分鐘路程的事發地點,借錢不成一時衝動纔會持刀猛刺劉男,導致對方心臟、肺臟撕裂傷,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經搶救後仍不幸宣告不治。
但檢警查出,案發前蘇男曾在網咖附近蹲守1個多小時,殺人後也沒有搶走劉男的手機、皮包,他的犯案動機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同在網咖上班的劉男姊姊表示,弟弟平時上班準時,當天突然沒有出現,讓她感到相當擔心,因此騎車外出尋找,沒想到發現弟弟躺在路邊,倒臥血泊中,讓她無法接受,淚吐「他人生纔剛要開始,就被你一刀摧毀」;劉男阿嬤則崩潰,「你要我們怎麼能夠接受?」
檢察官認爲,蘇男涉有刑法第332條第1項之強盜殺人罪嫌,爲死刑、無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依殺人罪嫌移審桃園地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院法官28日晚間審訊後,以蘇男涉犯刑法殺人罪嫌重大,且沒有固定住居所且家人均無法聯絡,顯有逃亡之虞,另被告隨機犯強盜罪,有事實認爲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餘,固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但未禁見。
▲案發地點僅距劉男上班的網咖3分鐘路程。(圖/記者沈繼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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