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逼排排站、不當交配?動團檢舉6大不法鳥類「籠拍場」 業者爽賺百萬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8日偕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譴責近年臺灣出現鳥類籠拍、巢拍及誘拍三大不當拍攝行爲,背後涉及非法獵捕、走私鳥類。(黃婉婷攝)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8日偕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譴責近年臺灣出現鳥類籠拍、巢拍及誘拍三大不當拍攝行爲,背後涉及非法獵捕、走私鳥類,也可能使禽流感入侵臺灣,甚至有業者以誇張噱頭話術如「翡翠愛愛版」,抓不同鳥類進籠交配,種種行徑也涉及對鳥類騷擾、虐待,推估業者每年獲利逾上百萬,研究會現已檢舉6處非法拍攝場所,呼籲主管機關和檢調徹查。

陳玉敏說明,「籠拍」場鳥類來源不明,可能涉及非法獵捕、走私,不當圈養及騷擾虐待,造成鳥類傷亡,帶來人畜共通疫病傳播的風險,當中更不乏保育鳥類猛禽,業者卻聲稱是鳥自己飛進來籠子,據統計,至少有22種屬臺灣地區稀有且沒有合法引進紀錄的過境鳥、候鳥、迷鳥。

目前被揭露的全臺6大籠拍場所包含桃園龍潭、新竹新埔和北浦、臺中外埔、南投魚池、每次入籠拍照費用收費約500元至8000元不等,視拍攝的鳥種珍稀程度和畫面特別程度而定,各羣組約有200至700名鳥友,初估業者每年獲利上百萬,圈養期間甚至用網具將籠內貓頭鷹拉出調整站姿,更有雛鳥被挖出來排排站,供鳥友拍攝。

而「巢拍」就是將野外發現的鳥巢偷走移到籠內,拍攝育雛過程、孵蛋、親鳥與雛鳥互動畫面,業者形同在鳥巢周邊圈地,再依鳥種不同收取領路費,或將鳥移到人工巢讓人拍攝,破壞鳥類棲地生態;「誘拍」如業者利用老鼠吸引貓頭鷹,改變攝食生態,而老鼠也可能身患疾病,影響鳥類健康。

研究會理事、律師詹順貴指出,業者走私行爲涉及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3條、野保法第24條;獵捕野生動物涉及野保法第17、18條;購買保育類鳥類違法野保法第35條;未取得許可以野生動物盈利違反第36條,至於籠拍場所不當飼養、騷擾,保育類適用野保法、一般類適用動保法。

林淑芬指出,讓動物回去棲地是當前最高目標,此番獵捕、騷擾行爲應嚴懲,這些業者在消息曝光後隨即關閉相關羣組,顯然心中有鬼,只可惜地方、中央政府執法並不積極,呼籲行政管理單位應有所作爲。她感嘆,目前野保法涉及刑責,但許多案件卻用行政處罰就輕鬆結案,恫嚇力不夠,未來應思考訂出裁罰基準、是否提高刑責。

對此,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簡任技正黃繡娟、農委會防檢局動物檢疫組副組長高黃霖允加強查緝。

農委會畜牧處寵物管理科宋念潔表示,若確定是圈養,確實可以動保法處分,今年動保法修法也對第6條違反傷害等狀況加重刑責,而今年也制定「動物飼養指南」,鳥類將在明年納入期程,教育飼主野生動物確實不適合圈養;她也重申,農委會絕對不支持也不接受任何野生動物被捕捉帶回家飼養,因爲牽涉疫病及動物福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