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犯罪集團利用超貸炒房 華南銀業務缺失被罰300萬

華南銀行。(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金管會8日宣佈,華南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業務時,未建立申辦文件覆核確認機制、未確實辦理不動產鑑價,以及內部徵授信審查作業未確實,遭到有心犯罪集團利用僞造貸款相關資料,取得超額貸款,總件數高達34件,待放款金額高達5.2億元,其中逾放金額2.7億元;華南銀行因內部業務缺失,遭金管會開罰300萬元。

銀行局指出,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有犯罪集團利用人頭買房,向華南銀行高報貸款金額,其貸款金額接近實際房屋價格的99%(即本金接近零)並僞造所得、任職、財力資料,買賣契約僞造等,其契約上金額高於實價登錄的2、3倍;而華南銀行因未確實執行內部作業,導致兩年間超貸案件高達34件,待放款5.2億元(逾放金額2.7億元),其中由單一行員經手的案件共有25件。

金管會指出,銀行未在第一時間發現是因繳期都正常,經檢調主動調查後發現,此詐騙集團有個特別手法即辦貸款沒幾個月之後,就去申辦不動產信託,以防堵人頭黑吃黑。

金管會表示,依銀行法規定,該行員未依內部規定覈對授信戶申辦文件正本,並私自塗改還款來源以掩護缺失,金管會已命令銀行解除違規行員職務,並因業務缺失,核處華南銀行300萬元罰鍰。金管會指出,該犯罪集團2015年7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