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格10年 9前現任議員涉詐領
臺南縣市合併升格後的臺南市議會,至今只選出3屆議員,但卻已有高達9名現任或卸任議員,因涉及詐領助理費被判刑確定或審理、偵辦中,幾乎各黨派均有人涉案。其中,光是今年就有高達5人涉案,讓議員們人人自危,擔心成爲下一個被偵辦的對象。
南市議會共有56位議員,從今年初以來,無黨籍山地原住民議員谷暮.哈就及國民黨籍議員洪玉鳳、曾培雅、李中岑等4名現任議員,相繼因涉及詐領助理費被檢調起訴或偵辦中;此外,今年8月前無黨籍議員曾順良,也曾被檢方以涉及詐領助理費諭知100萬元交保。
據查,從臺南縣市合併升格後的第1屆市議會至今,因涉嫌詐領助理費被起訴、判刑的現任或卸任議員,分別有:第1屆的前民進黨議員楊麗玉、前國民黨議員陳文科;第2屆的前民進黨議員陸美祈、現任民進黨議員吳通龍等人。
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直轄市議員每月公費助理費用爲24萬元,可聘用6至8人,每人最多不得超過8萬元。該費用由議員提報名單及費用給議會之後,再由議會按月將薪資直接匯入助理的帳戶中。
不過,儘管助理費並沒有透過議員核發,但涉案議員中,有人被查出利用人頭助理虛報,有人則被查出低薪高報,藉此詐領助理費。惟因前述手法均須透過人頭或助理操作,也容易成爲檢調偵查的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