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柯罵「非常賤」北市2官員圖利美河巿建商5億確定要坐牢
美河市開發案,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與課長王銘藏,15年前假造鑑價報告圖利建商5億多元,臺北市長柯文哲曾痛批 「2個小官非常的賤」。(本報資料照片)
美河市開發案,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與課長王銘藏,15年前假造鑑價報告圖利建商5億多元,臺北市長柯文哲曾痛批 「2個小官非常的賤」,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高、王依圖利罪各判10年及4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2人須入獄。
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簡稱美河市案,臺北市府以公地主身分與日勝生公司簽約後聯合開發,時任開發處長的高嘉濃被控明知聯合開發案已經旭洲公司鑑定建造成本,竟指示王男假造旭洲的鑑定書,將工程費由106億元提高爲114億元。
檢方指控,高以假造鑑定書提供北市府,讓市府以此與日勝生就權益分配比例進行協議,因爲他的不實鑑定資料,讓日勝生公司多分配到3249坪樓地板面積,獲取不法利益5億124萬6301元,將高、王依圖 利等罪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2人共犯圖利及僞造文書罪,痛批高嘉濃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惡性重大,強行曲解法令與職權,推卸責任給下屬,毫無悔意, 將他重判10年、王男判刑4年。
高院二審認爲,北市府經6次協商才與日勝生就權益分配比例達成協議,並非全部依照高假造的鑑定報告書,由於檢方無法提出證據證明犯罪,將2人所犯圖利部分判無罪,僞造文書仍成立,將高判刑4年,王判刑2年、緩刑5年。
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認爲,高與王致使北市府及全體市民受有5億多元的分配權值損失,危害全體市民福址權益甚鉅,且高男是主導地位,但否認犯行卸責給承辦人員,毫無悔意,將高判囚10年、王判4年,各褫奪公權6年及2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