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慣用伎倆曝光 揭露4大常見手法
臺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副分局長呂松林,親上廣播電臺接受專訪。(警方提供)
再過不久就是農曆新年,許多民衆會提領大量現金,可能成爲歹徒覬覦目標,此時更是詐騙集團橫行的時機,各種詐騙手法傾巢而出,臺中市警局第四分局特別揭密詐騙集團慣用伎倆,其中包括假投資、ATM解除分期付款等,呼籲民衆留意,並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自保原則。
爲讓民衆瞭解詐騙集團使用的手法,警四分局副分局長呂松林透過廣播分享,他提到,詐騙集團分工精細,爲了取信被害人,擅長創造出各式各樣的情境,讓民衆深信不疑,進而忘了對外求助;在展開取信於民的第一步後,運用人性的弱點或貪念,其實是以詐取財物爲最終目的。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去年一整年的統計,民衆被騙案件中,最多的類型分別爲假投資詐騙、ATM解除分期付款詐騙、假網拍詐騙、假冒親友詐騙共4種類型,且詐團宛如變形蟲般,常利用時事、特殊節慶等時機行騙,呼籲民衆記住「一聽、二掛、三查證」原則,避免成爲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
四分局統計,去年阻詐共62件,金額達4082萬元,其中一筆金額高達688萬元,是歹徒佯稱65歲謝姓女子涉嫌國際販毒,騙稱謝女的身分證、健保卡遭冒用,要她依指示監管帳戶,謝女依對方所言贖回5萬美元基金,還解除400萬定存、138萬活存,要匯到歹徒指定帳戶,所幸大墩派出所與合庫商銀聯手阻詐,讓她免於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