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涉洩密 警當內鬼10萬交保
臺中第二分局。記者曾健祐/攝影
據瞭解,中檢檢察官謝孟芳偵辦一起投資詐欺案時,逮捕到一名車手到案,經鑑定扣押搜索物證後,發現連楨傑竟充當內鬼,將偵查中的圖檔情資,用通訊軟體傳送給在逃的詐團共犯,讓對方得以掌握檢方偵查步驟,懷疑連男與詐團有不當往來,涉及通風報信。
由於連男先前在臺中第五分局任職,當時中檢偵辦的詐欺案也是由第五分局承辦,檢調前天兵分多路搜索,包括第五分局、連男住居處等地,另通知七名證人到案,經交叉比對供詞後,認爲連男泄密嫌疑重大,因無羈押必要,諭令十萬元交保。
新北市土城分局偵查隊長黃祺瑋、刑事局二大隊偵查正張雅綸、伍國榮三官警,疑利用泰達幣協助捲入八八會館案的「洗錢教父」塗誠文洗錢,並且透過「幣竟交易所」營運長張於庭打幣,其中張雅綸入出金流高達上億元;臺北檢署本月十五日搜索約談三官警到案,訊後依洗錢罪命三人各交保五十萬元,沒想到事隔兩日,中警又爆泄密。
警政署長張榮興是督察出身,對警紀要求嚴格,上任後雷厲風行查辦自家人泄密、包庇賭博、色情與洗錢等不法;據瞭解,檢調手上還有警紀未爆彈。中市警局表示,此案是自檢發現,對警員違法犯紀,絕不庇縱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