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泄密案免囚定讞 陳明文盼她更專心縣政
嘉義縣長張花冠遭控利用縣府辦理採購案機會,透過胞妹張瑛姬泄露評委名單等機密資料給廠商,涉犯泄密及圖利等罪。高雄高分院二審依17個泄密罪改判1年10月、可易科罰金定讞。對此,同來自嘉義的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呼籲,「然整個官司事件已經落幕,我們也希望縣長能夠花費更多的心思在縣政上」。
陳明文說,2008年國民黨上臺之後,立刻大規模發起司法追殺大戰,凡是民進黨籍的縣市長或是立法委員通通被列爲首要的司法追殺對象,不論證據是否充分,通通透過檢察官予以起訴,讓民進黨籍政治人物只能疲於應付司法追殺,無力進行政治攻防。從2008年迄今將近10年,大部分被國民黨追殺的民進黨政治人物都獲得無罪定讞,雖然仍有部分案件還在進行中,他相信清者自清,司法終是會歸還大家一個司法正義。
而今天適逢張花冠的泄密案宣判,陳明文表示,雖然被判1年10個月,所幸該案可以易科罰金,他相信大家的感受都是一樣的,雖然不滿意,但是勉強可以接受。
他也強調,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今天的判決不會影響張花冠的繼續執政,既然整個官司事件已經落幕,也希望縣長能夠花費更多的心思在縣政上面,用心爲「嘉」人來服務,讓更多鄉親願意返「嘉」定居。
▼ 張花冠熱褲低胸趴重機宣傳海之夏祭。(圖/嘉義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