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童跌落欄杆縫隙亡 飯店業者緩起訴
彰化謝姓女童從飯店6樓欄杆間隙跌落溪牀死亡,臺中檢方裁定飯店業者緩起訴處分。(林欣儀攝)
家住彰化的謝姓女子去年農曆春節期間,與家人帶着年僅1歲4個月大的女兒到臺中谷關風景區遊玩,並投宿明治大旅社,未料,謝女的女兒不慎從旅社6樓欄杆間隙跌落一旁深達23公尺的大甲溪牀死亡,旅社林姓負責人與鄭姓經理被依過失致死罪法辦,臺中檢方以兩人與家屬和解,裁定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書指出,明治大旅社實際負責人林姓男子(63歲)涉嫌竊占國有土地,2012年間開始在和平區谷關一帶、使用未登記的國有土地闢建飯店周邊聯外道路、茶坊與相關建物、車道等設施,並聘任鄭姓男子(73)擔任經理、負責現場工作,就此在谷關經營溫泉旅宿。
去年2月8日下午,謝女帶着女兒與孩子的表哥、表姊等人,到飯店6樓溫泉區遊玩,女童並跟着兄姊到停車場的欄杆旁看風景,當時她本要坐在欄杆下方的水平橫杆上,卻不慎從欄杆間隙跌到外側,直接掉落深23.89公尺深的溪牀,導致全身多處受到重創,急救後不治。
謝女認爲該處欄杆間隙太大,才使得女兒跌落喪命,怒告飯店業者。檢方調查發現,該棟旅社的6樓露臺欄杆高約108公分、欄杆與欄杆間的間隙爲16公分寬,露臺旁設有停車場、涼亭與溫泉區,且林男、鄭男知道旅客會帶幼童到此看風景,卻僅設置「禁止攀爬」的告示,未增設其他防護設施。
檢方認爲林男、鄭男涉嫌過失致死,因兩人已坦承犯行,且與女童家屬達成和解,裁定緩起訴處分;林男另涉及佔有490平方公尺國有土地的部分,則依竊盜罪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