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童跌落欄杆縫隙亡 飯店業者緩起訴

彰化謝姓女童飯店6樓欄杆間隙跌落溪牀死亡,臺中檢方裁定飯店業者緩起訴處分。(林欣儀攝)

家住彰化的謝姓女子去年農曆春節期間,與家人帶着年僅1歲4個月大的女兒到臺中谷關風景遊玩,並投宿明治大旅社未料謝女的女兒不慎從旅社6樓欄杆間隙跌落一旁深達23公尺的大甲溪牀死亡,旅社林姓負責人鄭姓經理被依過失致死罪法辦,臺中檢方以兩人與家屬和解,裁定緩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明治大旅社實際負責人林姓男子(63歲)涉嫌竊占國有土地,2012年間開始在和平區谷關一帶、使用未登記的國有土地闢建飯店周邊聯外道路茶坊與相關建物車道設施,並聘任鄭姓男子(73)擔任經理、負責現場工作,就此在谷關經營溫泉旅宿

去年2月8日下午,謝女帶着女兒與孩子表哥表姊等人,到飯店6樓溫泉區遊玩,女童並跟着兄姊到停車場的欄杆旁看風景,當時她本要坐在欄杆下方的水平橫杆上,卻不慎從欄杆間隙跌到外側,直接掉落深23.89公尺深的溪牀,導致全身多處受到重創,急救後不治。

謝女認爲該處欄杆間隙太大,才使得女兒跌落喪命,怒告飯店業者。檢方調查發現,該棟旅社的6樓露臺欄杆高約108公分、欄杆與欄杆間的間隙爲16公分寬,露臺旁設有停車場、涼亭與溫泉區,且林男鄭男知道旅客會帶幼童到此看風景,卻僅設置「禁止攀爬」的告示,未增設其他防護設施。

檢方認爲林男、鄭男涉嫌過失致死,因兩人已坦承犯行,且與女童家屬達成和解,裁定緩起訴處分;林男另涉及佔有490平方公尺國有土地的部分,則依竊盜罪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