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條款」元旦上!可遷戶籍+租金報稅 房客嘆:一定打槍
2017年元旦起被稱爲「張淑晶條款」的新款租賃契約上路,當中明確記載,房東不能阻止房客拿房租支出,申報所得稅,也不能阻止房客入戶籍,有時面臨提前解約,最高只能扣一個月租金。不過,許多房客卻相當憂心,有人直說房東如果口頭說不準,也不敢怎麼樣。
臺北居大不易,不少人都會遇到這樣的狀況,租屋族蔡先生從屏東北上臺北工作9年,租了6次房子,每次租屋都有這樣疑問,「其實有時候房東自己會講,就是說我們不可以報稅,如果要報稅的話,這樣子的租金就會再提高」,剛上臺北時,一聽到租金要再提高,就覺得不划算。
這是每位無殼蝸牛心聲,拿出這幾年房屋契約書,房客往往都會遇到這類的問題,「如須申報所得稅,將由乙方現行稅法,帶扣10%稅金」,或是「本件租屋房屋稅、綜所稅等,較出租前增加稅額的話,增加部份將應由乙方負責補貼。」
租屋族蔡先生說,「之前跟朋友一起合住的時候,朋友他們有提問可不可以報稅,但房東也是一口就說,就直接很現實的講,要報稅可以,就是房租增加。」
也有房客王先生無奈地說「這個新制很難」,其實自己曾經想要入戶籍也想報稅,可是問過房東後,直接說不行,也順便說也不能報稅,「房東都這樣說了,當場怎麼可能說不,那你也只能回好,還能怎樣,人家可以不要租給你」、「現在這樣新制,就算開始,你也不好開口說,一定會被打槍,或是要搞到撕破臉?甚至漲租金?覺得有點難度。」
內政部聽到租屋族心聲,最新的記者會宣佈,房屋租賃的新制已經明定內容,106年度元旦上路不得記載事項,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房租,違規者最高30萬元罰鍰。
連房仲都擔心,這樣的新制也許還是會讓房客傷腦筋。房仲徐佳馨表示,「如果說(租屋)它需求面比較大的話,那可能房客還是得要乖乖聽房東的意願,比如說籤短約或在合約裡頭,註明可能按照年度,來去做一個租金調整。」
房仲點出癥結點,新法令上路後,雖然保障租屋族,恐怕房東也會間接調漲租金,最後吃苦的還是租屋族。(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張淑晶曾因坑房客躍上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