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貞被提名司法院長...主張國會改革違憲 曾任同婚、通姦除罪鑑定人

張文貞(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總統府今公佈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提名人選,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被提名爲司法院長,她曾是同婚、通姦除罪化釋憲的鑑定人,更是憲法法庭近期言詞辯論的國會改革法案的鑑定人,主張法案違憲。

張文貞爲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專長爲憲法、國際人權法、行政法、環境法、法律與社會分析,她曾任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專任教授兼院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張文貞也曾是前總統蔡英文聘請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

張文貞2015年榮獲科技部傑出研究獎,2012年獲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2010年獲頒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2007年獲得國立臺灣大學優良教師。

張文貞曾擔任同婚釋憲案的鑑定人,她認爲同志長期處於結構性的弱勢,他們的婚姻自由、婚姻權不應該因爲多數人的宗教立場、歧視或偏見而受到剝奪或限制。

張文貞也是通姦除罪化釋憲案的鑑定人,她認爲婚姻權和婚姻自由,在釋字第748號(同婚案)作成後,已成爲憲法上所保障的重要的基本權,但刑法通姦罪嚴重侵害個人私密、親密領域及隱私權。她並認爲,但書規定實質上造成對女性相姦人的歧視,違背憲法平等保障。

張文貞在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言詞辯論中,主張修法條文違憲,她認爲調查權是立法院固有的憲法職權,修法容許「委員會」得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逾越調查界限,也欠缺程序保障,無法充分保障受調查對象的憲法權利。

張文貞也認爲,國會改革法案規定對於相關人員出席作證欲找律師到場,須經會議主席同意,此部分也欠缺程序保障;另外,對於違反調查義務者,不應由立法院裁處罰鍰,而應把違反調查義務者移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