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政府資金 文策院如何落實績效?
和公務機關相較,行政法人鬆綁用人與薪資彈性,但卻也讓人詬病在缺乏足夠的監督機制之下,養出一堆冗員。而行政法人董事長和行政首長(院長/總監)的職權分工也常引發爭議,影響法人運作的效率和成績。
文策院@= 請不起專業經理人
「文化類行政法人之運作、發展及政策建議」深度訪談數十位行政法人員工,文策院不具名內部員工坦承缺乏籌備期,導致初創立時員工都不知道工作內容與方向。而文策院的主要業務之一是投資文創產業,需聘請投資眼光精準的經理人,但此類人才在市場上的薪資待遇並非行政法人所能承擔,進來文策院的人需要「佛心」,卻又手握政府大筆投資資金。
此一報告建議,將績效管理融入組織文化與獎勵制度,在財務許可的情形下,進一步將績效制度與薪資待遇連結,鼓勵員工追求績效。
行政法人還有一個長年爭議,究竟是採「董事長制」還是「總監/院長制」?董事長和總監/院長誰說了算?這在過去的中正文化中心,和現在的文策院都產生爭議,同時衍伸出行政法人董事長究竟該採「有給職專任」或「無給職兼任」的問題。
曾兼任文策院董事長的彭俊亨便認爲,文策院涉及國發基金對文創產業的投資與資源分配,委辦業務的金額也可觀;董事長是法人的代表人,卻要無給職者兼任承擔法律責任,作法有待商榷。但曾擔任國表藝董事長的朱宗慶卻認爲,「無給職」是最理想的設計,因爲它能夠確保國表藝三場館的專業經營是由總監負責,董事長則作爲適當的監督跟溝通平臺,以此支持營運團隊,但應該要有無給職和有給職之間的相對「酬勞」的思考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