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東莞分行收賄案 金管會擬派員赴大陸金檢
彰銀中國東莞分行收賄案越演越烈,彰化銀行董事長張明道也已出面證實,東莞分行行長張瓊文與副理遊志仁,私下收取回扣長達1年,金額約5萬人民幣(約23萬臺幣)。金管會今天(23日)也表示,已經請彰銀需在29日前交給金管會報告,不排除派人到東莞分行金檢,若金檢後發現此現象是「慣例」,也將針對所有本國銀行在大陸分行進行全面性金檢。
立委黃國昌日前召開記者會,爆料彰銀中國東莞分行行長張瓊文與副理遊志仁,多次私下收取回扣,且彰銀董事長張明道及副總經理孫慧蘭已事先知情卻不處理。張明道今天(23日)也召開記者會公佈內部調查結果,張瓊文與遊志仁收回扣時間長達1年多,金額約5萬1157人民幣(約臺幣23.32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彰銀在1月18日有向金管管報重大偶發,依規定7個營業日內需要向金管會交報告,也就是在29日前彰銀需交報告,銀行局會依照彰銀報告的內容處理,也會移給檢查局做金檢,檢查局不排除派人到東莞分行進行金檢。且因爲此案件涉及到刑事,調查局也有立案偵辦。
此外,莊琇媛也表示,此案可以算是吹哨者的爆料,內部吹哨人先向彰銀內部檢舉,之後才透過立委爆料。但外界質疑,彰銀董事長張明道及副總經理孫慧蘭已事先收到內部吹哨人的檢舉,卻不進行處理,更沒有即時通報金管會。對此,莊琇媛表示,按照爆料內容,吹哨者有跟副總先取得共識,認爲如果當時就處理,吹哨者可能會有人身安全問題,待彰銀報告送到金管會後,會針對是否沒有即時通報跟未即時處理做了解。
外界也質疑,是否大陸當地銀行就有這樣收回扣的慣例?彰銀這次案件不是個案?莊琇媛表示,這部分也會請檢查局一併瞭解,但可以確定的是,「這種收回扣的方式是不對的,不管是通案還是單一個案!」並透露,若檢查局認爲有必要,也不排除會全部檢查所有本國銀行在大陸的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