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人赴柬「月領」1萬 人蛇兄弟檔未來入監當同學
圖爲航空警察局在桃園國際機場舉牌勸阻柬埔寨求職詐騙。記者李奕昕/翻攝
高雄黃姓兄弟檔及趙姓男子以高薪騙臺灣人到柬埔寨從事詐騙,成功招募6人赴柬,3人回臺後,被檢方依組織犯罪條例、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黃姓兄弟檔被判刑2年及2年4月,趙男則被認爲犯罪行爲地在國外,組織犯罪公訴不受理,詐欺則因罪證不足,判無罪。
檢警調查,黃男(28歲)與胞弟(21歲)先由大陸詐騙集團招募入夥,負責人事工作,但收入並不高,找到1人到柬埔寨,每月也僅獲得1萬元臺幣報酬。
兄弟倆爲了不讓集團失望,先在臉書刊登工作訊息,假稱「電腦操作,一個月一、二千元美金」、「單純到柬埔寨打字,底薪一千美金」,吸引被害人上門。
前年6月間,黃男等人陸續招募劉姓、黃姓、湯姓等6名「打工族」,辦妥機票、護照後遠赴柬埔寨,結果一下飛機,護照等個人證件就遭黃男等人收走,隨即搭車前往柬埔寨「太平洋園區」,剛抵達還沒時間安頓就開始拿起電話工作。
其中有兩名被害人夫妻,抵達後發現高薪工作根本是在做詐騙,不願服從還遭園區工作人員痛毆,經轉賣至西港的「凱旋園區」,由趙姓男子接手安置,後來夫妻趁機逃離園區,找上一家臺灣人經營的飯店,成功對外求援才順利回臺。
另有2人自行脫困離開園區,還有被害人被逼着從事詐騙,達到業績要求後,才以「工作期滿」成功回臺。
檢警獲報後展開偵辦,趁黃姓兄弟檔、趙姓男子返臺時將3人逮捕,兄弟倆坦承招募臺灣人到柬埔寨從事詐騙,但招募對象離臺前,都知道去柬埔寨是做詐騙。
檢方偵結後,依據被害人筆錄及雙方往來的微信對話紀錄,依組織犯罪條例、加重詐欺等罪將黃姓兄弟檔、趙姓男子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依據兄弟兩人證詞,認爲兩人與詐騙園區關聯匪淺,且有相當程度的參與,屬該犯罪組織成員之一,因兩人供述明確,依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兄弟合併各處2年及2年4月有期徒刑。
至於另名趙男,法官認爲他是抵達柬埔寨後,才從其他園區轉至「凱旋園區」,趙男將兩名臺灣人從「太平洋園區」招募至西港的「凱旋園區」,因犯行都在國外,臺灣法院對於該犯行並無審判權,判決不受理,詐欺罪部分則因罪證不足,判無罪。